重庆男子李有能,利用自己弟弟的身份证,屡屡卧底房产中介行骗,骗取客户十几万元。昨天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李有能被判刑4年。
35岁的李有能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外闯荡。2007年,他曾因诈骗被广州警方处理。2010年下半年,李有能要来武汉闯荡,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前科,他以亲弟弟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2011年2月,李有能在洪山南湖花园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应聘上岗。当年10月11日,客户颜女士交给他5万元的房款,让他代交,李有能拿了钱就闪了人。
仅一个月后,李有能又以代办房产更名,骗得了客户付某的信任,在武汉市房产局办证大厅骗走了付某9000元。
到今年1月,李有能再次以弟弟的名字,应聘于徐东房产中介公司。他冒充一处出租屋的房东,骗取了租客李女士的租金。
开年后,李有能又跳槽到江夏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短短几天后,他就以收取房屋定金的名义,骗走了姚女士8000元。今年 2月14日,李有能在常青花园落网。
据洪山区法院刑事庭法官介绍,李有能外表看上去很老实,甚至有些木讷,给人以忠厚老实的印象,具有迷惑性。他之所以屡屡以房产中介做掩护,是因为房产中介门槛较低,好多业务都是现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