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房屋的日照标准有的采用冬至日,有的采用大寒日?”
“我们住房的前面又新造了几幢高层,怎么保证我们老房子的阳光权?”
“我花那么多钱买房了应该有房屋日照的知情权吧?购房合同里能否体现日照时间的条款?日照时间长短能否与价格挂钩?”……
特殊群体用房日照标准要求更高
“我们小区的一部分老人都是住在底层的,冬天里,2小时以上的日照时间怎么保障?” 家住朝晖的毛女士昨天一早就打来电话。毛女士所住的小区是2000年造的,原先日照充足。不过,自从去年小区南面有个新楼盘开建后,光照就受到了影响。
因新建楼房造成临近原有小区业主、准业主的投诉也不少。记者昨天在论坛上还看到,有网友将两个相邻楼盘的三维效果图登出,讨论前面的新开楼盘建筑对北面已开楼盘的光照影响。发帖者分析说,两楼盘之间的距离平均也就25米,走走路大概四五十步的样子。“看下这张图,4号和1号楼处于前面楼盘凹形建筑最边上两幢,是光照受影响最大的两幢楼,而三号楼的东边和2号楼的西边受影响应该也比较大。”
“买这几幢楼的人岂不是惨了?”有人跟帖为此抱不平。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对新建建筑的日照达标与否有几方面的判定。据此,如果毛女士家前面的新建楼房阻碍其阳光,致使原有住宅低于日照标准的,该新建楼房即被判定为不符合日照要求。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日照不足救济的条款,指出建设单位和受影响住户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日照补偿救济。
至于日照的“标准日”,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是,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一般来说,按照冬至日来计算的日照标准比按照大寒日计算的日照标准要高。针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用房,《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采用的是更高标准的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
日照分析不达标,新房不准造
“楼书广告都做得很漂亮,但交房时果真如此吗?能不能把日照要求作为一个条款写进购房合同里,并与价格挂钩?”昨天就有网友这样提问。还有人对有网友贴出所谓的内部流出的“楼盘日照分析图”连表惊奇。
“其实,楼盘日照分析图并不稀奇,如今新建楼盘都要做日照分析。”业内人士如是说。不过,这日照分析,也不是随便都可以做的。开发商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院,采用计算机分析。主要按以下方法和顺序进行:根据所获得的空间数据建立日照分析模型;再确定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并对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情况进行多点沿线方法分析,得出建筑物有效日照时间;然后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根据日照标准提出评估结论。
对于消费者十分关注的所购房日照权,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对日照时间有具体明确叙述的,这些内容就可以算作购房合同的一部分了。”戴和平还称,“订合同是双方的事情,如果开发商在你买房时信誓旦旦地说这个房子有多少小时以上的日照时间,那你就要求写进购房合同里,合同里的内容均由法律保障。”
目前购房合同上为何普遍没有写明住宅日照时间?对此,戴和平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就像大家去领结婚证一样,没到法定年龄是不可以领的,开发商也得领证,日照标准达不到,住宅就不能卖。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日照分析报告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技术依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住房光照时间2小时是最低保障,没达要求就是不合格产品。”戴和平说,近十年来新开的楼盘,这个要求应该是都能达到的。“至于一些老居民楼,当初在规划时可能还没有这项日照的强制规定,一些业主购买这类住宅时,应该多个心眼。”
新建建筑日照标准不达标的几种情况:
除建筑本身未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会被判定不符合日照要求。包括:
建筑的现状日照水平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新建建筑工程导致其低于日照标准;
建筑现状日照水平未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新建建筑导致其日照水平降低的;
新建建筑使周边有日照要求的规划地块达不到日照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