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龄在10年以内的(含10年)住房,可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
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以内(含20年)的住房,可贷款最高额不超过60%。
记者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自3月28日以来,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二手房贷款条件,延长了贷款房龄,降低了贷款首付,职工首付更少,贷款额度也更多。
新标准最低可“付三贷七”
新标准下,房屋房龄在10年以内的(含10年)住房,其首付金额为房屋评估值的30%,可获得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也就是所说的付3贷7。而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含20年)住房,其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房龄在20年以上的住房,其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评估价值的50%。
据了解,在2005年以后,内江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如下:1年以内,职工购买1套二手房,首付为房屋评估值的30%,贷款额度为70%,2至5年,贷款标准为付4贷6,5至10年,贷款标准为付5贷5,10年以上,职工则需首付7成,只能贷款30%。
旧标准已不适应市场要求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科科长胡瑞燕告诉记者,由于旧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渐渐不符合市场行情,所以放宽了职工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标准。“我们在工作中,常常听到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反映,觉得政策应该有所调整,因为现在许多像广汇花园一样的成熟小区,房龄虽然已经过了十年了,但是外观还是没有多少变化,房子的价值仍然很高。”
而这次降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主要是根据二手房的房龄来制定的,本次二手房贷款政策的调整,不仅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也是为正确对待二手房的价值,确保职工的公积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