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举行大会,为“辉洋苑”楼盘执行异议的业主发放购房合同原件,214户业主历经八年的“无证之痛”后,终于拿到了办理房产证的关键材料———“购房合同原件”。
“黑楼盘”问题多多
环境优美的住宅楼盘“辉洋苑”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由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然而,“辉洋苑”同时也是广州有名的“黑楼盘”,涉及一房两卖、重复抵押、规划不符、验收烂尾、开发商跑路、没有办理鉴证等种种问题,被业主称为问题楼盘的“集大成者”。
业主唐先生称,自从开发商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老板“消失”后,他们就接连遭到噩梦般的打击:“不光办不了房产证,后来由于开发商欠银行钱,而因为自己买的房子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所以也被法院查封了,说是要拍卖。”业主们由此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据广州中院执行局法官夏存友介绍,“辉洋苑”业主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被抵押房屋的产权问题、一房二卖的问题以及法院查封拍卖的问题。“其中的关键细节是,当时的开发商在上述异议人购房后,以办理合同鉴证为名将购房合同原件收走一直没有归还,业主手上只剩下盖有开发商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公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又存在内部纠纷,现在的股东对上述购房行为不予确认。”
合同原件曾被藏匿
广州中院在了解情况并核实后,引导业主提出执行异议,立即暂停了楼盘的查封拍卖工作。
2010年6月,为摸清情况,广州中院执行局出动全体法官,上门到“辉洋苑”逐一核查登记,查明问题所在。去年,广州市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专案组,法院、公安、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协同处理,“辉洋苑”问题的解决开始提速。
去年10月,专案组终于从金辉洋公司的高管手中找回了被藏匿已久的214份合同原件,并在核查后于3月1日正式发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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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洋苑业主忍受
八年“无证之痛”
1、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执行辉洋苑开发商金辉洋公司的财产,2006年10月,另一家银行再次申请执行,标的本息共计超过2亿元;
2、2005年12月中止执行后,2009年7月恢复执行;
3、2010年3月,金辉洋公司名下除已预售外的全部房产被查封,300多位业主集体上访,提出执行异议;
4、截至2011年10月,法院针对不同业主的情况,分别作出了15份执行裁定书,其中对异议房产符合两个条件的予以解封:交齐购房款到法院、核对购房合同原件;
5、2010年6月,广州中院执行局全体法官到辉洋苑对336套房产逐一入户核查登记。同年3月,广州市委政法委成立协调工作组,10月,找回了214套合同原件,为业主办理产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