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某楼盘中的一套住房,且开发商承诺,最多半年就可办妥按揭购房的全部手续,消费者魏斌决定购买该套住房。然而,开发商承诺的“半年就可办妥”的手续,足足拖了1年多。2月28日,记者从顺庆区工商局获悉,魏斌将该开发商投诉至顺庆区消委。经调解,开发商赔偿其8000元损失费。
2010年12月13日,魏斌看中了某房地产公司在顺庆城区内开发的住房。开发商承诺,只要魏斌购买该住房,最多半年时间,便能为其办理好按揭购房的全部手续。于是,魏斌决定买该套住房。为了支付首付款,魏斌更是以损失5000元利息为代价,提前提取了银行内还未到期的20万元定期存款。然而,令魏斌没有想到的是,到了开发商承诺办妥相关手续的时间后,他仍然没有等来购买住房的按揭手续。
魏斌多次找到开发商和银行了解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进度,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几经周折,魏斌办理完按揭手续时,已是今年2月份了。开发商承诺的时间,也由最初的半年,延长至1年多。魏斌认为,开发商按揭购房手续办理时间太长,致使其损失了定期存款的利息,加之当前的月供与2010年相比,每个月又多出了200多元。魏斌多次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均未果。于是,魏斌将开发商投诉至顺庆区消委。
在消委工作人员调解过程中,该开发商认为,他绝不可能单方面承诺银行的放贷和审批时间,而其当初承诺的“半年时间即可办妥按揭手续”,也只是帮消费者估算的一个大概时间,那不一定准确,且消费者不能提供该承诺的证明。
后经调解,开发商同意补偿给魏斌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