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格蓝苑”小区购房户反映,其购买的房屋开发商多年都未给办理“两证”。10月30日,记者从市长热线信箱办获悉,未办证的原因是,该小区开发商违规开发和销售,其资料不齐,无法办理备案。目前,蓬安县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格蓝苑”小区购房户反映购房多年,开发商至今未给购房户办理房产“两证”问题,经市委群工局(市政府信访局)交办蓬安县后,蓬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责成县房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经查,蓬安县“格蓝苑”小区位于县城城东路,用地面积约5.48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由蓬安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负责人向某某。2007年5月,向某某与楼盘所在地农民以拆迁还房为由,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产开发。国土资源、规划和建设部门多次联合执法,但该楼盘仍然在没有依法取得用地、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从而造成违法违规建设既定事实。
为严查违规开发行为,蓬安县相关部门于2008年5月再次开展联合执法,对“格蓝苑”小区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从严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罚款和局部顶层拆除的决定:该楼盘违反规划,擅自开工建设,处罚金28.8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32万元,并强制拆除了部分顶层;违反用地许可,处罚金10.97万元,补缴土地出让金142.13万元。
目前,国土、规划和建设处理终结,已完善了相关手续。
10月下旬,蓬安县有关方面答复称,目前,“格蓝苑”小区虽然国土、规划和建设手续已经完善,但该楼盘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专项治理五大治理重点中“查处无预(销)售许可证”内容,蓬安县房管部门正在查处其违法预(销)售行为。据了解,该楼盘修建了68套房屋,已出售68套,目前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是开发商资料不齐,无法办理备案。只有待房管部门将该楼盘违规销售行为查处完毕,开发商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