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除历史
{{item}}
热门搜索
{{item.keyword}}
项目全解读
当前位置:南房网/综合

小区电梯间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高层电梯公寓已经成为住宅行业发展的主流。作为高层住宅小区人流的集中地,小区电梯间就受到越来越多商家的青睐,纷纷花费巨资,在小区电梯间投放广告。作为广大业主的公共空间,商家在电梯间打广告后缴纳的费用如何处理呢?广告收益有该归属谁呢?

    典型案例 电梯间广告收益归谁?

    成都市东门某一小区业主方先生于2006年3月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商品房,2007年年底交房入住。刚入住小区时电梯间没有任何广告,然而,自从去年开始电梯内每面墙上均挂有两张广告牌,并不时更换,一楼电梯厅里也安装了液晶显示器,从早到晚播放广告,方先生感觉每次回家都被广告包围了。同时,方先生产生了一个疑惑,广告公司在小区电梯间投放广告应当会支付发布费,那这费用是谁收取的呢?小区业主是否才是该费用的所有者呢?为此,方先生特来电咨询。

    律师解析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

    就张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方平、宋关平两位律师。林方平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因此,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建筑物共有部分如电梯间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同时使用收益如广告发布费主要部分也应

    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服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当然,物业服务公司基于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可以在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比例应当由广大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确定。最后,业主所得收益也并非是按业主人数直接分配,而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律师建议建立制度审计收益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宋关平律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物业服务公司绕开业主直接将小区内的广告位出租给广告公司使用,自行收取费用,实质上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小区内尚未召开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往往难以就共有部分收益事项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宋律师建议,针对小区广告位收益问题,各个小区应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广告发布费的分配事宜,并建立审计制度,对小区内所有利用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进行审计,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立即去评论
赞一个

您的赞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图文推荐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参与评论

表情包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收藏
    已收藏
    评论 ···
    点赞 0
    移动端
    「掌上南房」小程序
    顶部
    免责声明:本网所刊载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图表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或保证其正确性和时效性。本网并无购买邀约或参谋意图。涉及价格请以出卖人的表述为准;涉及参数指标、数据图表、影像图片等请以物权人取得的政府批文为准;涉及房屋销售的,不代表证明其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具备法定销售条件;访问者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对比、综合分析、向相关机构核实等方式对信息加以确认,根据本网信息自主交易或其他行为引发的任何后果与本网无关。本网有权但无义务,改善、修订和更新内容任何部分之错误、疏忽和变化。自愿参阅、使用本网内容的人士,均视为已得悉并同意上述立场,否则谢绝参阅或使用本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