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初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销售人员一再给业主们宣传,该栋楼有地下停车场,电梯能够直达地下停车场,这些内容在合同里也是写明了的。”
近日,中铁·瑞景茗城3栋某单元的业主张先生反应,原本开发商承诺的地下一层竟凭空消失,在和开发商进行沟通时,却得到“合同版本不对”的回复,并被说成是“胡闹”。
业主:背信弃义,基础设施不到位
“开发商中泰公司是中铁八局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有着‘中’字头国有大型企业的背景,我们基于对国企的信任,相信国企房产公司相比私企房产公司诚信度更高、社会责任感更强,才拿出毕生的积蓄、甚至东借西挪购买‘中铁·瑞景茗城’的房子。但意想不到的是,我们在接收房子后却发现,开发商所交付的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基础设施及节能措施都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张先生在诉说自己遭遇的时候,脸上写满了无奈。
在业主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这一项内容中,明确写清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剪力墙,其中地上18层,地下1层。
然而瑞景茗城3栋和6栋的业主们在接收房子后,却发现他们所购的商品房所在楼栋没有负1楼(地下1层),更没有电梯可以直达地下停车场,这一切与当初开发商的宣传及合同约定是完全不相符的。对此,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是在故意欺骗,广大业主的利益被开发商严重侵犯了,开发商应对自己缺乏诚信的行为负责。
开发商:不可理喻,简直就是胡闹
就业主们对上述情况的反映及不满,记者于30日来到中铁·瑞景名城在郫县的售楼部,采访了中铁八局集团成都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王新磊。
“这一小部分业主,心态很不正常,简直就是在胡闹,还在各大论坛发帖、向媒体投诉,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公司的声誉”,面对记者的提问,王新磊显得很“淡定”,并认为开发商并没有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王新磊解释说,建筑层数问题系本合同于2007年11月一期一批次开盘前针对整个一期项目统一印刷的文本格式合同,该合同系整个一期项目主合同,并不针对某一户或某一栋业主,并不存在公司有骗客户的行为。另外,根据规划设计,3栋、6栋楼在“中铁·瑞景茗城”项目一期建筑区划范围内,其设计本身就是没有地下停车场的,并通过规划部门批准的。即便如此,瑞景茗城车位配比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配置修建的,因此,3栋、6栋楼的业主并非没有停车位,该一期建筑区划内配有地下停车场,且停车场的入口就紧挨上述两栋楼,对业主停车并无任何不利影响。
调解无望,对战公堂
鉴于开发商没能提供合理的答复和解决措施,业主们已经一纸诉状将开发商中铁八局集团成都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郫县法院。郫县法院于8月17日上午9点30分、8月17日下午14点30分和8月23日上午9点30分,分三次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将于近期进行宣判。
通过诉讼,业主希望法律可以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裁决和回复,而中铁八局集团成都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王新磊则表示“这场官司我们不可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