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显示,在“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目标初见成效之后,切实推进保障房建设力度,正在成为下半年房地产调控的“重头戏”。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2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说,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把保障性住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好。
李克强还强调说,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行为,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距离李克强副总理13日在北京考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仅仅相隔一个星期的时间。在业内人士看来,决策层从实地考察再到召开专题座谈会,如此密集的安排显示,本轮楼市调控重点已悄然生变:保障房正在“从幕后走上前台”。
政策思路渐渐明晰
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
从13日的实地考察,到21日的专题座谈会,李克强副总理向房地产市场传达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1日的座谈会上,李克强详细阐述了他的保障房政策思路,即“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实行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众住房给予支持。”他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既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他进一步提出了保障房的具体政策设计,从各地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首先,在人口较多的城市,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低收入家庭较多的城市,要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提高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程度。
再次,在工矿区、林区和垦区,要建设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解决职工群众基本住房问题。今年全国要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580万套。
最后,要采取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等供给,满足居民住房消费的合理需求。
李克强还明确表示,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把这项工程建设好,各项政策要跟上。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切实安排好土地供应,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健全责任制度,提高工程质量,公平公正分配,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各地进展不平衡
政策支持力度待提高
事实上,“新国十条”早就已经明确,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是此轮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点。而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一个星期的两次调研表态,无疑加重了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分量。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给,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各地进展并不平衡,住房保障体系也仍不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提高。
部分地方从年初制定土地规划开始,就已经充分考虑到了保障房建设的需求,在调控政策的指导下,保障房建设进展顺利。
在一线热点城市上海,地方配套政策提出,坚持居住为主、本地市民为主、普通商品房为主的“三个为主”,加快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两个体系”,多种方式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据了解,今年,上海市财政将专项安排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各区县筹措廉租住房房源,新选址23幅,实施土地储备,用于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
再看另一大热点城市北京。早在今年初,北京市就明确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保障性住房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的工作目标。
最新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214亿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53%以上,供应土地1123公顷,完成全年任务90%,新开工11.6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85%,竣工2.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5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达1202公顷,占住宅土地供应总量的83%。
李克强13日考察时还对北京的保障房建设提出要求:从投资、土地、财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尽快增加基本住房供给,使群众有房可租、有房可买。
而在“次热点城市”天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不甘落后。天津市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计划投资总额332亿元,已完成投资201亿元,完成率达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