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毫无疑问,政策的出台会影响到各方利益,投机者被打击,投资者被限制,人们大多会认同,但也有一些改善型购房者会觉得政策打击面太大,自己正当的购房需求被误伤了。
确实,房贷政策从“认贷不认房”到“认贷又认房”是进一步限制了改善型购房者,而商业银行在政策高压下,也不会再有擦边球可打,购房者必须筹措更多的首付款,承担更高的利率,难免会担忧改善住房的计划难以实现。不过,有一种看法可以提供给这些购房者参考:在调控初期,房价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被限制,从某种意义上也可看作是“被保护”。
有过炒股经验的投资者应该知道,在下跌周期中,很多股民都是“死”在盲目抄底上,跌势刚刚开始抢反弹的股民往往是损失最惨重的。本轮房产调控针对的是高房价,但以前数次调控的经验让很多房产商还是选择先“扛一扛”,很多地区的房价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有的甚至还在逆势反弹,改善型购房者这时候入市,被“套牢”的风险无疑很大。从另一方面看,这些购房者的购房意愿很强烈,有的子女大了,有的要结婚,需求非常“刚性”,房价有少许松动,如果银行还能“支持”,贷款买房的冲动就很难被抑制。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既然政府要在短时间内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改善型购房需求就一定要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改善型购房者被“误伤”应该是阶段性的。失去银行贷款支持,他们暂时没有购房能力或意愿,也就不用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因此,购房者不妨调整好心态,耐心等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房价调整到位,严厉的房贷政策就会逐步松动,政府也会吸取前几次调控的经验,政策松动应该会首先“照顾”自住型购房者的需求,梯度改善需求很可能会重新获得“优惠”。届时,购房者既能以“合理”的价格购房,又不用承担过高的利率,也不会像前几次调控后那样,要与投机投资型购房者抢房,可以比较从容地实现改善住房的计划。这种理想的局面会出现吗?笔者觉得,可能性那是相当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