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之间,上海是否向非经营性物业扩征房产税,成为了本轮房地产调控中最受关注的话题。对于物业税改革道路上的相关利益各方来说,博弈的气氛似乎在一夜之间骤然紧张。
5月25日,有接近上海市政府决策层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上海房产税方案已于5月21日上报国务院。根据该方案,上海市房产税的征收将对存量房和增量房进行区别对待。新购住房家庭,若新旧住房的人均总面积超70平方米即触发征税点,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市价8‰的房产税。
该知情者透露,除房产税外,上海的房地产调控细则草案中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条款,包括:在上海本地缴社保不超过三年的,不予贷款;对第三次买房者不予贷款。“注意不是第三套,是第三次。”他提醒说。
这位人士说,上述方案是上海方面房地产调控细则原定的三套方案中,调控力度“最轻”的一套。“也许将于6月中旬开始执行。”
沪版房产税之前,曾宣称已将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上报国务院的重庆市,在最近出台的调控细则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对“特别房产消费税”只字未提。也正是如此,上海方面的一举一动自然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至5月31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截稿时,上海市征收房产税的说法并没有获得官方确认的消息传出。但在当日公布的国务院转批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今年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明确说法,令房产税渐行渐近。
房产税传言“杀伤力”
整个5月,A股都在房产税的传闻中上下颠簸。
5月12日,有媒体说,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拟绕过立法审批流程,以现行“房产税”概念替代物业税。根据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原征税对象是经营性物业,此次上海则提出将征税范围扩展至多套住宅持有者。
5月17日,业内盛传,国家发改委正牵头起草一项“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力度高于不久前刚出台的“国十条”新政。消息暗指,“更严厉措施”很可能就是上海提议的房产税扩征。
恐慌之下,当天,A股地产板块大跌,拖累沪指破位暴跌5%。
利空消息随即被解构。5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对媒体表示,“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被舆论误读为是官方表态。几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也说“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这些被视作是对上海房产税动议的否定。受此影响,沪深股市地产板块当日整体上扬。
但“房产税征或不征”的消息“对冲”随后愈演愈烈。国家发改委某部门以官方身份出面辟谣说,研究人员(指黄汉权)所发表的意见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且该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此言一出,又给上海扩征房产税的传闻留下想象空间。
5月25日,房产税传闻被博客、微博等“新媒体”推至高潮。
先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5月24日的微博中透露:“上海楼市细则近两日将出台,其中将包括房产税”。随后,该消息被推至微博首页,相关评论迅速铺满杨的微博页面。
5月25日11点58分,一网友在微博上发了条有板有眼的“可靠消息”,说“下午上海将宣布收房产税。新购房以百分之零点六收。不出意外,三点左右新华社发布。”
接下来的3个小时内,该消息呈几何倍数传播扩散。截至当日14点59分,微博空间对其进行了53次重复发布,转发无数。凤凰网房产等各类网站、论坛和贴吧,也贴满了该消息。
截至5月25日下午3点股市收盘,并没有政府部门正式宣布消息,也没有官员出面辟谣。
有证券界人士说,5月25日下午受房产税利空传闻的影响,A股房地产板块盘中指数最大跌幅一度达3.47%,逾百亿资金蒸发。这位证券界人士认为,虽然围绕房产税传闻的地产股多空博弈已让他“审美疲劳”,但仍不得不承认,“传言杀伤力太大了”。
“底牌”悬念
房产税传闻屡遭爆炒,离不开一个背景:对当前步入执行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越来越多的人担心其最终可能会流于温和、持续效力被过滤、消解。市场预期的瞬息嬗变,集中地体现在纤细而敏感的房产税话题上——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税收政策才是此轮房地产调控的“底牌”。
然而,这张“底牌”布满悬念。自2003年中央明确物业税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方向以来,围绕该税种出台的各种博弈就未曾停止。
最表面的博弈,是对“物业税能否有效遏制高房价”的正反辩论。
早几年,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物业税是调控房价的最有力手段。持此观点者,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为代表。
但近年来,更多的学者开始怀疑物业税能否对高房价“一税就灵”。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就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反诘:“假如你是炒房者,在强烈预期房价仍将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你会在乎多交一点税吗?税负只要能够被转嫁,就意味着没办法抑房价。”
专家意见激烈交锋的背后,是真实的利益博弈。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天勇两年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物业税出台最大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集团”。他不无尖锐地说:如果制定征税政策的人本身就有多套房产,他会不会向自己征税?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也认为,如果能够化解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博弈力量,物业税的推行将步入坦途。
从这个角度看,沪版房产税对存量房和增量房进行区别对待的做法,实际上是遵循了“以赎买换改革”的思路。
更深层次的博弈则是体制问题。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一些税务专家指出,上海提议征收房产税的背后,实际上隐匿着中央和地方对税收控制权的博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分析说,如果国务院同意地方城市的征税动议,将无疑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一次“破天荒”行为,因为“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允许地方自行决定开征新税种的先例”。所以中央在此问题上会慎之又慎。
与此相印证,《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近半年的采访中,经常听到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委层面对地方开征房产税、物业税试点“空转实”等传闻的反馈意见,关键词即是“地方没有这个权利”、“这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决定的”,等等。
而地方城市接纳物业税或房产税的动力,主要取决于是否能给地方财政税收带来实惠。深圳地税部门官员就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物业税到底是地方税种还是收归中央,目前中央层面还没有清晰表态,这直接影响到他们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的积极性。
江苏省地税部门官员则说,物业税空转在当地已试点了6年,颇感“劳民伤财”,增加了当地行政开支不说,也没有给地方经济任何贡献。海南省财政厅一位官员的担忧是,土地增值税原来属于地方税种,是地方财政税收的重要一块,若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会不会被并入后者,被中央拿走?
另一方面,在此轮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以后,地方城市骤感房地产经济下滑、土地财政萎缩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因而,扩充税源、推行房产持有环节税,成为一种“补位”性的企盼。
在这样的背景下,传闻中向中央申请征收房产税、特别房产消费税的上海和重庆,已被视为一些地方城市的代表,将博弈的触角伸向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