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尽管自去年年底以来,中央政府一再强调遏制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但数据显示,今年2月,中国70座大中城市房价比去年同期上涨10.7%,达到20个月以来的最大增速。
“房地产的合理调整,利民又利国。调控房地产才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房地产不调整,企业和市场便不会有结构调整的动力,国家调节构促增长的政策也就不会有多大效果。”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小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醒道。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建议,要实现房地产从经济政策到社会政策的转型。需要考虑调整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减少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依赖。
“应该设立一个房地产调控指数系统。”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间隙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我们要用调控通货膨胀的方式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不能只盯着土地价格,而忽略了房子的价格,就如同调控通货膨胀不能只盯着猪肉的价格是一个道理。”
“中国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时,应该将合理的房价作为一个明确的宏观目标,而不是将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土地、房型等微观层面。”汤敏说。
汤敏认为,房地产也应该有一套类似的机制,比如设立一个预警指数,当房价上涨接近预警水平了,相关的宏观政策,包括利率、土地供给等措施就开始启动,而且,这套宏观调控机制还应包括问责手段。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经济学家许善达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我国在调控土地价格和房子价格的时候要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分为不同的类型。“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政府是不会卖钱的,因此税收也是可以免去,这样做也可以有效降低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普通性商品住房由于政府会投入一定的资源,因此可以征收一部分的税收,不能将税收完全免去;而对于高档性商品住房,政府可以将土地的价格完全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