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国土资源部10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19条土地调控新政是继“国十一条”后的又一重大举措。《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昨日,成都房地产业内人士解读称,房企拿地门槛将进一步升高:“民营企业在融资能力方面普遍弱于上市公司和央企,其生存空间将更狭窄。”楼市调控第二波或将启动
在业界看来,国土部下发的这份《通知》,将宣告第二波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启动。
去年1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和审计署曾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开发商拿地首付款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而国土部最新下发的这份《通知》对土地转让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规定。“提高土地交易保证金,其实是在提高开发商违约的成本。”地产资讯机构世家首席分析师樊邦勇说,严格限制开发商付款时间,更彰显了政府遏制囤地炒房的意图。
本月检查严禁向别墅供地
今年3月至7月,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地产用地展开大调查。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说,2009年一些地方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救市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加的同时,放松了“90/70”等政策要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比例反而减少。同时,一些企业拿地后违规囤地、炒地,已供土地不能及时形成有效住房供给。“当务之急是改善供求关系,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用地供应,同时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廖永林说,要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业内声音
进一步削弱民企竞争力
提高土地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意味着对房企的现金流将形成挑战。融资能力明显逊于央企和上市公司的中小民企,生存可能变得更加艰难。
民企竞争能力衰退已是不争的事实。金房(论坛新闻)集团(论坛新闻)董事长王晓白直言,由于资金实力特别是融资能力有限,中小民企很难和实力强劲的房产巨头抗衡,这将造成资源更多被集中化。“强者更强,弱小的民企必须另觅出路。”王晓白说,在过去1年中,央企和境外上市公司频频在国内制造地王,但民企却难觅踪影。
对楼市基本面影响有限
但一些业内人士称,《通知》对楼市基本面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都房企人士指出,拿地成本上升对实力强劲的房企而言不会产生影响,这意味着,当前主流房地产力量格局不会变化。
对于“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规定,该人士表示,对市场的影响更多仍来自于信心层面:“但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占比多少,怎么确定没有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