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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一开发商“一房多卖”牵出45件民事案

  房产开发商将商品房“滚雪球”般反复出售,一房多卖,致使35户购房者上当受骗,“炮制”了45件民事案。 3月1日,这一南充史上最大的“一房多卖”案,经过近3年的审理和执行,当事人陆续在法院领到了共计320多万元的被骗款和利息。

  数十人受骗 开发商锒铛入狱

  正在监狱服刑的开发商杨某,至今也不知道他丢下的“烂摊子”耗费了多少人的心血。

  2002年至2004年期间,杨某在开发建设阆中市“碧玉花园”二期工程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与罗某等10余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又采取欺骗手段,与陈某等6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已出售给罗某等人的房屋重复出售,诈骗购房款。杨某还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将已出售的5套房屋,委托项目承建商苟某重复出售,以抵偿所欠苟某的工程款。在这起“滚雪球”式的一房多卖中,受害人越来越多,几乎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诈骗购房款后,杨某立即逃往成都,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07年,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将房屋重复出售以及委托他人重复出售,骗取购房款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5万元,并退赔违法所得。

  变卖“烂尾楼” 法院各方协调

  杨某入狱后,丢下了被骗的35户购房户、2户还房户,以及与他有加工、承揽、租赁等合同的多个老板,牵出的45件民事案就像一团乱麻,摆在了阆中市人民法院的法官面前。

  法官们夜以继日工作,终于理清了之间错综复杂的民事关系,依法作出了相应判决。其中,35户被骗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均是无效合同,杨某必须归还购房款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但是,杨某入狱,要钱没有,要房子只有一套,执行因此陷入僵局。

  2009年房价上涨,执行出现了转机。经初步估算,当年杨某用来诈骗的“碧玉花园”2号楼房产如果变卖,基本可以兑现这些执行款。同年9月,法院正式启动执行程序。

  实际上,“碧玉花园”2号楼还是在建工程,主体骨架“昂然”挺立了几年,水电气、消防、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尚未建好,是名副其实的“烂尾楼”。对此,法院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水电气安装减免了部分费用。在与被执行人杨某的代理人取得一致意见后,将房产评估作价后委托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节约了30多万元的佣金。同时,阆中市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每卖出一套房屋,必须在法院签订合同,留存一份。购房者必须在交钥匙前缴清全部费用,打入法院指定的银行专户。仅1个多月时间,房屋基本卖完,每平方米最低价2400多元,与当时的市场价基本持平。

  逐户做工作 兑现执行款

  面对杨某丢下的巨额债务,变卖“烂尾楼”抵账仍有缺口。怎么办? 法院决定首先维护35户受骗者、2户还房户的合法利益。特别是有的还房户自2002年修建“碧玉花园”拆迁以来,一直租住在外,生活十分困难,有的受骗户当年拿出的是全部家当,甚至为此背上了不少债务。

  2008年庭审该案时,受骗人杨女士坚决表示不要钱只要房子,由于情绪激动当场晕倒。为了解开她的心结,执行法官在兑现执行款时第一个通知她来领取。并对她动之以情、讲法析理:“判决后你没有上诉,就是认可接受。如果坚持要房子不仅不合法,更是不现实。” 最终,杨女士心甘情愿地领取了被骗的4万元本金和8000多元利息。

  通过逐户耐心细致做工作,受骗的当事人一一接受了法院的执行方案,使这桩错综复杂的“一房多卖”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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