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变四房、三房变五房、直接送面积……目前,成都许多楼盘在销售中都大打“赠送面积”牌。不过从3月1日起,这张牌可能再也打不出来了。
近日,成都房地产业界和网上正在流传一份新版的《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新规则对层高、阳台赠送等做出了新规定,使开发商再也不能利用层高、阳台来“偷面积”了。
昨日记者采访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时了解到,目前我市的确正在进行建设项目容积率方面的相关工作,方案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但他否认已出台《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
业界疯传
层高不应大于3.6米
阳台进深超1.8米视为预留房间
记者昨日几经周折终于在网上找到了这份新版的《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上面写明从3月1日起执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分别是层高、阳台计算规则。
新规则中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以前有的楼盘房屋层高有五六米的,让住户可以自己隔成两层,提高使用面积,以此来吸引购房者。】
阳台计算规则方面,新规则写到,每套住宅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露台、活动平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商业、办公、酒店建筑的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层建筑面积的15%。此外,阳台进深不宜大于1.8米,进深大于1.8米的阳台或半径大于1.8米的圆弧形阳台视为预留房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低层住宅、退台式建筑阳台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原来,过去“面积赠送”方式中一条常用的就是先做好阳台,交房后统一封闭,变成了赠送的房间。】
“如果这项新规则真的实行了,那对成都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的送面积行为将是一次规范。”一位房地业界人士告诉记者。
业内揭秘
买房送面积其实是
开发商请客业主买单
“面积赠送”是实惠吗?如果新规则实施,会带来什么变化?
成都某知名建筑设计公司负责人邹钢(化名)称,“赠送面积”其实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一套房子,总价50万元,正常面积应该是100平方米,也就是每平方米5000元,可房产商硬要把它整成70平方米,然后说送你30平方米,但单价却变成了7000多元一平方米。”总价没有变,单价贵了,给人一种房子好,得实惠,投资价值高的印象。
一位资深房地产记者表示,个人实际使用面积增大,而又没有在房产证上反映出来,这实际上造成了楼盘实际容积率加大,建筑密度增加,影响的是住户的生活环境。
另外,赠送面积大多是开发商利用阳台、露台计算半面积或不计算面积来做文章,绝大多数购房合同中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当然在产权证上也不会体现出来。一旦“赠送面积”缩水或出现质量隐患、产权纠纷,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情况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