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售楼处须公示开盘时间、乳制品进口须上报相关部门、交通事故建议快速处理、微波炉“蒸功夫”须一目了然、零售业基层员工须培训上岗……条条新规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
售楼处须公示开盘时间
售楼处必须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以及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等信息。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所售房屋及楼栋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购房人,引导购房人正确选购。开发商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
同时,开发商还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示所售楼栋的销控信息表,如实公布楼栋的销售进度信息。售楼场所公示的售房销控表信息,要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布的信息一致。
《通知》中明确,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要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