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许子枋先生博文《房地产开发商最应值得尊重》,该文用以证明开发商最应值得尊重的三大理由是:二十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取得了重大成就,房地产开发商功不可没;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不可或缺的,房地产开发商功不可没;房地产业对改善民众居住质量的贡献有目共睹,房地产开发商功不可没。
读罢此文,笔者感慨良多,真所谓欲加之功,何患无词!不知许先生是否深思过,若无政府大力扶持,若无专家摇旗呐喊,若无媒体推波助澜,许先生所粉饰的三大功从何而来!
况且,有一个事实无论如何不容我们忽视,即房地产业在改善民众居住质量,美化城市面貌的同时,却是将巨大社会财富在很大程度上在一定时间段内凝结,房地产业所带来的繁荣是虚假的,是以牺牲大部分民众利益为代价的。
对于许先生的行文,笔者不予置评。对于其房地产开发商最应值得尊重的观点,笔者深不以为然。依笔者看来,房地产开发商最不值得尊重,理由如下:
一、贪得无厌。开发商定价不受约束、无机构监管,完全是率性而为,恣意捂盘、随意提价的现象到处可见。浦东一个别墅楼盘在世博会决定在上海举办的消息公布次日就将售价翻了一倍;07年4月份,浦东三林一个住宅楼盘开盘价是每平方8000多元,现在涨到每平方16000多元。诚然,开发商追求合理利润是可以理解的,可这样追求暴利就变得贪得无厌了。
二、欺诈民众。曾经有一个房地产老板总结出通过搞房地产而暴富的捷径:“买通腐败的官吏,拿到便宜的土地,套上银行的钱,低价拆掉别人的房,占用建筑商的钱盖房,高价缩水卖给买房人,最后再克扣上民工的工资。”
开发商对民众欺诈手法很多,常见的有:开发商采取花钱雇人排队买楼等不正当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在消费者购房后又不切实兑现销售时的各项承诺;自签合同再撤消制造房屋热销的假象……
三、掠夺财富。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甚至是全家辛苦多年的积蓄变成了一套甚至是半套房子,而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造房子的开发商将利润率定得太高,就象无锡水危机时花30元买一桶原本卖5元的水、非典时期花20元买一只原本只卖1.5元的口罩一样,完全是在盲目需求心态趋势下而发生的非理性购买行为。
事实上,大多数民众的财富已经或正在被开发商及房产相关利益群体掠夺,而且,这样的掠夺还在延续,很多善良的民众仍然在心甘情愿地拱手送钱给开发商。
四、扰乱市场。开发商随意定价,甚至定出天价来标榜其名贵,而天价的楼盘不仅成为区域标杆,更容易被周边楼盘效仿,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开发商疯狂地追求高额利润,不仅令房产市场陷于疯狂状态,市场秩序混乱不堪,甚至还影响到建筑、装饰、建材、物资等行业。
五、拖累金融。美国次债危机,拖累许多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大型银行、保险公司。今年上半年,在房地产火爆的推动下,银行针对房地产领域的贷款大幅增加,各地银行在利益驱动下,纷纷松绑二套房贷,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零首付。房贷对银行的影响已日渐显现,与此同时,金融风险也急剧增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房地产开发商将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中国金融。
六、为富不仁。百年未遇的大雪和冰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慈善传统也被再度激活,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将温暖送至冰天雪地的灾区。不过令人深思的是,中国红十字会日前公布的“南方雪灾企业捐赠榜”,截至二月六日,内地共有五十二家企业实名进行捐赠,捐赠企业多为消费品领域企业、金融行业企业及大型央企,没有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捐赠。
不捐赠也就罢了,可偷税漏税却是很多开发商的强项:2007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经查,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虚开的建筑工程发票虚列建筑开发成本,涉嫌偷税2577.19万元;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地税在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对110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多达725户,有问题率高达66%。问题房地产企业补税总金额高达10.05亿元,缴纳的滞纳金、罚款达7708万元之多;宁夏税务部门公布消息显示,2007年宁夏全区查补、清欠房地产企业税款达1.90亿元,相当于当地2003年房地产企业全年入库税款总额。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说开发商为富不仁实在是恰如其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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