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政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可谓深重。自2003年“121号文”开始,直到2008年上半年,紧缩型的房地产宏观调控轰轰轰烈烈的实施五年。与宏观经济政策类似,2008年上半年基本还是紧缩型调控,然而随着楼市下行越来越快,地方政府终于忍无可忍,自5月开始,沈阳、重庆、郑州、厦门、长沙、南京、杭州等诸多城市纷起救市;直到10月22日,以财政部和央行降低房产交易税和贷款利率为标志,中央才开始为楼市松绑;12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出台“131号文”,为下阶段楼市调控定下了基调。
正当业内人士一致认为2009年调控政策会继续放松之际,市场回暖却不期而至,于是,政策出现了犹豫和观望。房地产行业落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反映出中央在明确其支柱产业地位的同时,又对短期大力刺激市场心怀犹豫,因此从没提过“救市”二字。在今年“两会”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采取更加积极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稳定房地产投资。”可报告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又是对去年“131号文”的重述。另外,齐骥副部长明确“今后一段时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工作将是,全面抓好国务院‘131号文’中提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除此之外,近期不打算再出台任何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市场成交量强劲反弹,政策自然要放慢步子,以观后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房价。目前部分城市房价依然偏高,这既是中央的看法,也是这些城市政府领导的观点。在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和强调住房保障的情况下,房价偏高不仅是一个市场现象,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中央在相关文件中破天荒的明确提醒开发商认清形势,合理调整价格。但随着成交量的持续放大,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商提高价格,又是正当的市场行为,政府靠号召作用不大,停止和缓出“政策救济”才是正理。
与中央政府的谨慎相比,地方政府救市显得相当积极。“131号文”出台后,部分城市出台了新的救市措施,明显超出了中央政策范畴,而且刺激力度加大,比如北京的15条措施,广东的15条措施,另外还有重庆、西安、兰州、南宁、哈尔滨、沈阳、福建、苏州、长沙、南昌等诸多部分地方政府。这可以说是继去年下半年第一轮救市之后,地方政府的第二波救市潮。
春节过后的楼市反弹,与去年以来的利好政策的累积密不可分,如果政策步入“瓶颈期”,尤其是没有更多鼓励改善需求的政策出台,则单靠刚性需求,尚不能让市场真正走出“冬天”。近期,银监会再次收紧“二套房贷”政策,表明政府已经开始担心投资投机需求的卷土重来。笔者认为,如果这轮楼市回暖不能持续,比如由于上半年的提前回暖,导致下半年重新出现低靡,则不排除中央会出台新的救市政策,但空间已经不大,而届时地方政府则可能会掀起第三波的救市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