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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看任志强与中央政府对赌住房保障

    不久前,任志强与地方政府算总账,声称房价中有59%是土地成本,被网友弄得灰头土脸。算账是对的,总有一天,开发商会全面的和地方政府算算账,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的最大受益方究竟是谁?为什么把老百姓弄得买不起房,又把经济弄得一头泡沫?把问题弄弄明白,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帐还没算清楚,任志强又把炮口对准了经济适用房。表面上看,任志强是在对住建部副部长齐冀一些观点的纠正,其实是在和中央政府对赌经济适用房的全面取消。理由很多,归纳起来只有两点:一点是中国政府没有能力建设经济适用房,二点是建经济适用房会产生腐败。潜台词是,如果政府建经济适用房,那么,就背离了市场化原则。

    对齐冀副部长的观点,很多人持否定态度,我也一样。齐冀说,保障性住房于商品房所供给的群体完全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这部分家庭本来也无力进入商品房市场,因此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冲击商品房楼市。这个立论是完全错误的,保障住房不可能不冲击商品房市场,甚至政府的初衷之一,就是应该用经济适用房来平抑商品房市场价格。这个话,完全不用惧怕开发商的反对而收收拣拣。

    表面上看,任志强对住建部在保障房开发模式及其理论上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因此而取消住房保障就可能言重了。住房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应该视为一项基本国策,来坚决实行,这是不能动摇的。现存的体制上的缺陷,城市居民家庭概念的法律解释,是可以修订和完善的,至于是以纳税人还是以中国传统的两代人或者一代人为一个家庭单位,那要看我们的生活环境来确认,而不能因此否定住房保障。

    遗憾的是,中国城市居民纳税人体系和个人征信体系都不完善,用这两方面来作为城市家庭的司法解释的基础都不牢固。我原来的设想,包括我和住建部、社科院、发改委的一些专家在一起讨论时,我都提到公民居地权的问题,来确认住房保障的群体,即维护了公平,又保障了效率。目前来讲只有建立这种体系,才有可能促进住房保障的发展。简单来说,所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都有权力享受住房保障,凭此权利可以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就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家的概念,也是时代的进步。

    腐败问题,不是哪一个行业的问题,所有有政府公权的行业都有腐败,司法有腐败,为什么不能取消司法体系?社保基金有腐败,为什么不能取消社保基金?那一个行业有地产腐败严重,总不能取消这个产业吧?道理上是一样的。中国政府要铲除腐败,还有一个过程,但不能因噎废食。所以,任志强以这两点来对赌政府取消经济适用房,我认为是不会成功的。

    不管任志强找到多少理由,认为政府应该取消住房保障,但是只要有一个理由存在,其他的理由都不能成立,那就是社会公平原则。如果中国社会还存在任何的不公平,老百姓的住房保障就必须得到落实,这是基本民生。对基本民生的漠视,我们所有发展经济的种种规划和措施,都失去了意义。因此,我们不仅仅是发展住房保障的问题,而是应该迅速建立一个庞大的住宅消费市场,改变目前商品住宅的投资属性,让一部分住宅进入老百姓的消费领域,像吃饭穿衣这样来购买居住环境,即使是相对大宗消费品而言,比方说汽车,没有人购买汽车是为了升值,是用来代步的,同样,购买或者租赁住房,就是为了住的,不是为了升值的,不能主次颠倒。

    所以,住房保障的方向没有错。我们应该做的,是认真设计好开发和供应模式,不给腐败分子以可趁之机,切实保障城市居民住的权力。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保障住房的大规模推广,分流了一部分需求,也能较好的平抑商品房住宅价格,降低银行的风险,是件两全其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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