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多家开发商向本报报料称,从今年12月1日起,商业用房出租税率从5%增至26%-30%左右。北京地税局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商用房征税的规定,目前尚没有得到公布此消息的授权。
商用房出租税率涨至6倍
昨日,多家开发商向本报记者透露,商业用房的租赁税率将大幅度上调。一位房地产代理公司负责人介绍,商业用房的租赁税收,由之前按实际收入5%综合征收,增至26%-30%。
据了解,北京地方税务局曾于2004年出台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每个税种所征收的税率加起来大致相当于租金的30%。”此外,该政策还有一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税费计算可以采用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今年12月之前,地税局实际在操作过程中,是按照5%来征收的。”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昨日,记者发现,税务局网站上公布的商业用房税率还是5%。
据富力地产北京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5%上调为30%的政策12月1日就开始执行了。拥有一套商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昨天她到地税局去了两趟,发现很多人不知道新的缴税标准,基本上都白跑了。“经济形势不好,租金不上涨,税费反倒多了。”她表示,税率如果是上涨两三个点还可以接受,但是现在涨了将近6倍,现在她的商铺每个月要支付的税款就上万了。
开发商暂不办理租金发票
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商业地产销售代理公司人员表示,现在大家都在看,或者尽量拖着不去办理租金发票。据其介绍说,如果该税收标准增加的话,反而可能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很容易出现专门针对税务部门的黑白合同,该人员告诉记者,出租者和承租者之间为了避免这个税收,可以做2个合同,一个是专门应对税务部门的合同,该合同的租金价格非常低,另一个则是实际双方的租赁价格合同。“肯定会有人这样操作的。”该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这个政策影响到三类人群,一类是商业地产开发商、剩下则分别是商业地产已经或即将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全国工商联不动产专委会秘书长朱凌波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受到影响最大的则是投资者。原来税收标准较低,多数投资者能够自己承担,如果增至30%的话,投资者只能将这个费用转嫁给承租者身上。这样的话只能提高租金水平,如果承租者不接受这个现实的话,投资者就只能自己承担。“传统的商铺的投资回报年限是12.5年左右,如果这样的话,回报年限就会增至17年左右。”明天地产业务总监贾玉鹏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