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新楼盘却不能入住,因为开发商瞒着业主将商品房改成经济适用房。“我的商品房咋成了经济适用房?”昨日,西安元丰·怡家小区百余业主怒讨住房。
买的是商品房开发商却拿出经适房
2006年10月14日,高先生与陕西元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决定购买位于西安市东元西路元丰·怡家小区的一套建筑面积为88.1平方米的商品房,随即交了6万多元的首付款。协议约定2007年10月1日前交房。之后,同许多购房人一样,高先生盼着住进新房。然而开发商并未如期交房,之后,高先生和其他业主不断催促开发商交房。“房子早都盖得差不多了,为啥不交房?”在业主焦急等房之际,传来一个消息:开发商陕西元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大家早已购买的商品房改成了经济适用房。
开发商称,如果具备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则可购房;如果不具备,则按照协议约定退房款。这下急坏了许多业主,因为大多数人是外地人,而且并不属于住房困难的家庭,所以不具备购经适房的条件。
业主找到开发商后,对方拿出了由西安市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07年元丰·怡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大意是:经2007年4月25日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将陕西元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元丰·怡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计划列入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业主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
“我们不要退款,我们要房!”高先生激动地说,为了这套房,他等了一年多。8月9日,焦急的业主们再次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对方约定13日答复。昨日上午,百余业主依约来到售楼部后,却被告知公司领导不在,无法答复。
在元丰·怡家小区,记者看到有两栋住宅楼已拔地而起,主体基本完工。望着新楼盘却不能入住,业主邓先生气愤地说,为了等房结婚,婚期一拖再拖,如今依然结不了婚。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用他们的房款盖好了房,却私自改变了楼房的性质,导致大家无房可住,是欺诈行为。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售楼部,仍被告知领导不在。记者拨通陕西元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负责人刘建华的手机并表明身份,对方却挂断了电话,之后多次拨打其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耿彦红)
■相关政策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购买经适房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3.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