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通过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您所付的代理费标准将不再由政府定价,而改由中介公司自行决定。业内人士认为,中介费的放开,有利于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对当前惨淡的二手房市场也会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推动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并不大。
二手房中介费协商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日前发出《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放开商品房销售代理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这其中商品房销售代理费是由开发商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向开发企业收取的,二手房买卖代理费的调整则事关所有二手房的买家与卖家。该通知从9月1日起正式实行。
记者了解到,“中介费”收费标准按照此前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是不超过成交额1.5%,比如在中介撮合后,市民甲卖了所房子给市民乙,价格60万,那么买卖双方(或买家单方)按规定就需要付给中介最高9000元的服务费,大部分时候这笔费用都被卖家转嫁给了买家。
放开不会乱涨价
据了解,我省特别是南京市的二手房中介服务费标准相对偏低,2003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为1.5%~2%,考虑到房价涨幅较大,2004年全省的收费标准降到了1.5%,其中南京市更降到1.4%。而国内其他大中城市的中介收费标准一般都在2%以上。今年3月,南京900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联名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提高佣金比例,但申请被否。如今,中介费放开,是否意味着代理费将大涨?
记者采访的一些中介企业人士表示并不乐观。目前二手房市场销售持续下滑,不少中介都在降价竞争,收费标准平均只有1.1%。没有成交量作依托,贸然提高中介费,客户就可能不接受。不少中介公司都表示,暂时持观望态度,再根据市场走势,决定自己的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放开并不意味着涨价!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已经很成熟了,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哪家中介会乱抬价格砸自己饭碗呢?”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中介服务的收费是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的,收费时必须明码标价,尽管现在政府限制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最高不超过总房价1.5%,但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只收1%。
市场回暖要看“金九银十”
给中介公司“松绑”会不会推动二手房市场回暖?中介人士表示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主要还得看大势,接下来九、十月的行情极为关键,如果“金九银十”不火,就只有等明年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介公司的业务重点已有了很大变化,买卖市场观望气氛浓厚,而租赁市场成交量则翻了好几番,这说明很多人由于不清楚楼市的“底”在哪里,就搁置了买房计划而选择暂时租房。这些租房者都将是未来的买卖客户,市场的需求依然存在,一旦需求释放,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的交易量都会放大,其中二手房的回暖将会比商品房提早一个月左右。预计在九、十月份传统的楼市旺季,成交会有所增加,否则就只有看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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