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上个月,银行却一直陷于二手房房贷是否会松动的话题。
银行标准不一
去年12月上旬,央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此后,首先是关于人均住房面积“当地平均水平”的衡量,在银行之间各执一词。根据上海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至2007年末,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2平方米,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6.5平方米。而在上海的银行方面,使用人均住宅面积16.5平方米和建筑面积32平方米的均有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不仅如此,有关第二套房贷放松的言论也在上海市各银行间不绝于耳。一方面银行内部人士由于2月份的楼市陷入低谷而担心信贷任务无法完成,在第二套房贷款上不时打着擦边球。记者了解到,其中不乏变通的方式。另一方面,面对购房者的询问,各银行均官方表态并无二手房贷放松的情况发生,并且表示3月份的房贷数额也没有相当的增幅。一边是业务的要求,市场的考量,一边是政府的标准,对外的态度,银行就此夹在其中。
不过,当相关部门重申第二套房贷款的标准后,银行应该能松一口气了。
政府部门重申标准
就在上海楼市将要回复去年的上涨态势时,相关政府部门不约而同地重申了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
近日,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需要查询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申报并承诺其(包括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经贷款银行初审后,由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核查。贷款银行按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认借款人是否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有关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口径央行、银监会已于去年年底明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要求,上海房地部门将积极配合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核查工作。该负责人重申,上海房地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凡不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提请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不仅如此,上海银监局日前明确表示,已经为此进行了专项调查,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此外,上海银监局还特别强调,将定期向商业银行通报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并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执行贷款条件。作为调控重点的房地产业,绝对不能出现问题。因此,对于房市出现的苗头,监管部门绝对不能麻痹大意,要见微知著,追根溯源,保证调控的有效性。
由此看来,今年无论是住宅还是房贷市场,政府都会不断加强调控,如去年那般的大幅涨跌发生的可能性已经愈发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