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第二套房贷款松动的消息依然只能定性为传闻。昨日,当事主角之一的招商银行对本报记者明确表示,该行不曾自行放松政策要求执行所谓的“优惠政策”。
近日,有媒体曝出“招行出台二套房贷优惠政策”的消息。对此传闻,招行方面表示,该行现在执行的是央行、银监会359、452号文件有关政策,不曾自行放松政策要求,执行所谓的“优惠政策”。另据透露,北京地区在个人房贷管理方面也一直遵循总行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审贷政策。
目前,除招行外,包括央行天津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都宣布 “第二套房贷”界定标准不变。
资料显示,根据2007年11月12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而这个平均住房面积标准近日在建行北京分行得到确定,该行将26.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确定为可享受第二套住房贷款的优惠标准。随后,各地也传来了不同的标准界定。据悉,广州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19.9平方米、38.54平方米;重庆市多家银行近日也纷纷传出消息,称在二套房贷款方面,已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定在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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