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报道陕西蓝田国土局因违规为领导干部建设“别墅”而遭调查。据悉,个别县领导曾被安排可享用近500平米的豪宅。目前。蓝田11名相关县领导、国土局领导分别受到免职、严重警告处分。
西安市纪委近日向全市通报了对蓝田县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建住宅楼问题的查处情况。现已对蓝田县3名县级领导干部、县国土资源局5名领导干部和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对1名县级领导干部实施警示训诫。
去年11月29日,根据群众反映蓝田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建职工住宅楼、为领导干部建设“别墅”的问题,西安市纪委与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调查组进驻蓝田县进行调查。
经查,2006年2月13日,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在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造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拍卖交易中心、土地开发复垦中心和城关土地管理所以及两栋职工住宅楼和11座“独体”住宅小楼。
同年4月,办公楼和住宅楼相继开工。11栋“独体”住宅楼占地2.584亩,建筑面积分别为313.84平方米、335.6平方米、454.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