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住房保障”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了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已经产生效果,特别是去年24号文件的出台,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力度。与此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土地信贷的调控力度,从供应端着手,着力于总量平衡,加快了结构调整的力度。总体上看,同样的“蛋糕”优先向中低收入家庭分配,使得一些刚性的需求、合理的需求得到保障。
房价上涨压力犹存建设部不主张提拐点问题
齐骥说,这几年房价持续上涨,特别是从去年二季度开始,房价快速增长,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特别是我国居民住房的消费能力和承受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特别是今年的一二月份,房价的涨幅已经趋缓,有些房价上涨比较快的城市价格已经出现回落。这说明市场预期已向积极方向转变,供求关系出现了一些好的变化。
齐骥认为,房价上涨的压力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加强对房价的监控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住房保障条例》已列入2008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齐骥说,在去年的第四季度,建设部就已经开始着手起草、调研、准备,《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列入了2008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齐骥表示,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更大范围的调研,了解各地在实行住房保障制度当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成功做法。
限价房第一目标是实现政府对房产市场的调控
齐骥介绍说,之所以推出“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主要是由于过去几年当中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的大城市商品住房的价格上涨较快,已经远远超出了城市一般家庭对购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国务院提出,要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对于什么是中低价位,各个地区、各个城市有不同的标准。为了使国务院调控措施能够起到实效,一方面要稳定房价,另一方面要增加对自住需求购房者的有效供应。这就是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齐骥表示,限价房的第一个作用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住房价格的一种调控手段;第二,可以满足一些当地居民自用的住房需求。
齐骥说,截至去年年底,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全国已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仅在2007年,就有68万户低保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住房困难,这一数字超过了从1996年到2006年的总和。
齐骥说,目前,全国所有城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对28万多户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租金减免。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对旧居住小区的整治和改造,约有500多万城镇居民从棚户区搬进了新居。另有4400多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帮助下改善了居住条件。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的住房问题是非常有挑战性的,首先,中国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对住房的需求,特别是对住房保障的需求非常大;第二,中国人多地少的问题非常突出;第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住房保障能力还达不到市场需求。
侯淅珉说,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过程中,要考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必须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体系,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他说,包括公积金沉淀问题在内的公积金使用问题,地区之间差异很大。在东部地区的一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出现了流动性问题,沉淀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总的原则是,公积金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会考虑向证券市场发展,但要研究如何通过资本市场引进资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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