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昨日市消委会向媒体公布了我市最新的消费投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汽车、房地产、手机等方面。
据统计,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52宗,成功调解2137宗,涉案金额达2998万元。
市消委会分析指出,目前我市乃至全国消委纠纷增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缺乏诚信,没有清楚意识到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一旦发生纠纷或受到伤害需要维权,保留证据是关键。
【关键词】中介
投诉数字:24宗
案例
欺上瞒下双边收费
某业主欲出售一座私宅,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上同意支付成交价1.5%的服务费。待中介找到买家后,在买卖、中介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中则约定由买方独自承担全部中介费(成交额3%)。
随后,中介又以买方现在不愿承担中介费用为由,劝卖方独自全部承担中介费。为尽快成交,卖方轻信了中介,再与中介签订了《服务收费协议书》,承诺独自缴纳全额中介费(成交价的3%)。后卖方获悉,买方从未反悔全额承担中介费的约定,且已向中介预先缴纳了成交价1.5%的中介服务费,还有1.5%已同意待交易成功后交。
卖方认为中介在服务费问题上欺上瞒下,有隐瞒交易真实情况骗取中介费的嫌疑,要求中介退回已交费用,履行原三方协议。隐瞒真相业主受骗
2006年12月22日,经东莞市某中介公司介绍,黎女士购买某花园别墅用地。随后通过中介公司与某房地产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共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转让)合同》,并交付20000元的定金。
事后,黎女士发现合同不但没列明转让地块时所需明细费用,而且委托方也不是开发商,更重要的是中介公司隐瞒委托人未取得别墅用地的合法产权证及委托出售的相关文书,即委托方并非物权持有人或委托人。黎女士要求委托方解除合同并退定金,而中介公司却指黎女士违约,要其支付违约劳务费。
提醒
与中介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如认为合同条款含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坚持要求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改进或完善。
购房前,消费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购买的房产相关信息。
【关键词】房地产
投诉数字:55宗
案例
擅改规划加建会所
南城某楼盘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原规划的下沉式露天体育公园改建为10米高的会所,破坏了楼盘原有景观,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
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立即停工,按原规划修建体育公园,但开发商非但不理会,反而变本加厉,连续夜以继日地进行抢建。无奈之下,小区40多户业主在去年联名投诉至市消委会。
提醒
业主面对开发商违约和违规时,有理有据地与开发商展开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把收集资料向规划建设部门反映。
【关键词】手机
投诉数字:917宗
案例
一修再修原是水货
去年3月14日,梁先生在某数码广场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因手机经常出现通话杂音大、电池待机时间短等问题,原以为仅是手机故障,多次修理未果。后来,经查验,该手机的《进网许可证》是假冒的,属“黑手机”。经调解,梁先生获退回手机款590元,另加400元的赔偿。
提醒
全年我市手机投诉“蝉联”各类消费投诉榜首,可见购买手机陷阱重重。购买手机要选择正规的经销商,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流动在街头巷尾的商贩推销的手机。买机后要索取凭证验兑清单、三包凭证和有效发货票。另外,消费者换货后,要索取新的三包修理凭证,商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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