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本报昨天刊发的《经适房小区内冒出别墅群》一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读者普遍质疑,经适房小区冒出如此多的豪华别墅,究竟是开发商瞒天过海,还是主管部门装聋作哑?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康乐新村开发商。
开发商:我们没有责任
康乐新村开发建设单位是巢湖市房产局原二级机构——巢湖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该中心已于2005年改制。昨天,记者费尽周折,电话联系了该中心原负责人罗先生和魏先生。他们说,已经看到本报报道,“这个别墅群决不是我们让它‘冒’出来的,而是经过层层审批才开工建设的。”
罗先生说:“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我们开发建设单位哪有这么大胆子。反正我们开发建设单位在这上面一点责任也没有。上级叫我们做的,我们有什么办法。”
魏先生为了自证清白,准备联系原来的开发建设人员,试图找到当年的规划图纸和批文。
规划局:将向建委汇报
昨天下午,巢湖市规划局主持工作的吴副局长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着手调查相关情况。
吴副局长表示,经初步了解,康乐新村经适房用地建别墅群,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巢湖市房产局2000年7月申报变更规划,并经过当时的巢湖市规划部门和建设委员会审批。”但是,对于当时为什么要改变规划,为什么得到审批,吴副局长表示也不太清楚,“当事人现在大都不在原岗位了,现在调查起来十分困难,需要时间。”
对于批文的“失踪”,吴副局长认为与规划局无关,“我们每年都将有关资料交到巢湖市建委档案馆。批文不见了,这是档案馆的责任。我准备明日将有关情况向巢湖市建委汇报。”
房产局:召开专题会议
“我们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事。”昨天,巢湖市房产局副局长张大传告诉记者,他认真读了本报报道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局长作了汇报。
经过初步商定,3月12日下午,巢湖市房产局将就康乐新村建别墅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同时,房产局将召集康乐新村的开发商一起开会,把别墅及物业管理等问题彻底调查清楚。“我们争取把有关图纸和批文找到,同时加快对康乐新村物业管理等问题的处理速度,争取早日还小区居民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最后,张大传副局长对本报监督报道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欢迎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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