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价房推出之后备受媒体关注,近日更是有媒体对花都风神项目提出了质疑,称其配建别墅,只向风神员工销售,是“史上最豪华的单位自建房”。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风神项目合法合规,该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已经规定风神汽车公司的员工有优先购买权,同时,风神公司员工也必须符合购买限价房确定的条件。而所谓的“别墅”,广州在2004年已经叫停,对于限价房项目中超过90平方米的房子,将全额补全地价。
市房管局还表示,限价房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住房政策,不排除2008~2009年还将推出限价房用地,也不排除扩大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可能。
90平方米以上房型将补缴地价
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强调:“广州限价房用地供应完全采取公开、透明的竞争方式,没有任何优惠条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定向供应和附加优惠条件的情况,户型结构比例的限制完全执行国家“90/70”政策,不存在配建情况。……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广州已于2004年根据国发28号文等国家政策要求,全面停止了别墅用地供应和别墅类住房的批准建设,不存在也不能存在配建别墅的情况。”
为妥善解决限价房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问题,国土房管局将严格执行公开出让时的限制性条件,其中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根据自身开发理念和对市场需求的理解,进行设计、建设,属于市场行为。由于《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后,此类商品住房不符合《办法》对限价房户型结构的要求,下一步,国土房管局将通过修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补缴地价的办法加以解决。
具体做法:一是将此类住房从限价房中剔出。根据该原则,目前10个限价房17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面积中有约150万平方米属于限价房,扣除部分公建配套面积后约可提供限价房在1.5万套左右;二是按照公开出让时同区域、同类别未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成交地价与限价房项目实际成交地价之间的差额全额补缴地价,将其还原成未限价商品住房的性质,从而保证此类商品住房的开发利润与同期、同区域、同类别商品住房基本一致。实际上,由于项目中限价房因素的影响,此类商品住房的开发利润也将间接得到合理控制;三是在补缴地价后取消限制性条件,由开发企业自行经营并承担市场风险。
符合条件的风神员工才有优先权
关于花都东风风神限价房项目员工优先购买权的情况,黄文波称,该项目在公开出让时规定风神汽车公司的员工有优先购买权,主要原因:一是该用地土地使用权原本属于风神公司享有,规划用途也原本是为该企业工业生产配套建设的员工居住生活用地。2006年,为严格控制企业自建员工住房,同时兼顾考虑该公司员工的居住需要,经平等协商,风神公司自愿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交还政府用作限价房用地公开出让。
二是花都风神汽车项目是我省和我市的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对于引导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带动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对于重点发展产业员工的居住问题,广州的做法是不补贴、不给予土地优惠政策、不搞恶性竞争,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参照适用限价房供地政策,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员工的居住问题。上述做法已在《办法》中加以规定。因此,该项目销售规定既符合我市限价房政策,也符合广州发展实际需要。
黄文波强调,风神公司员工优先购买该项目限价房时,也必须符合《办法》确定的条件,即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家庭年税前收入20万元以下(个人申购的个人年税前收入10万元以下)、达到晚婚年龄的首次置业者。风神公司员工优先购买后仍有剩余限价房房源的,严格按《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不排除今明两年再推限价房
黄文波表示,限价房是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的重要层次之一,是对应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和供应层次,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住房政策。广州不排除今明两年不推出限价房用地的可能,一切都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而定。
广州之前推出的限价房是“双限”:限户型、限房价,而并没有限定销售对象。10宗项目中有4宗限价房项目在公开出让时未限定销售对象,其他6宗限定销售对象的标准未统一规范。而目前实行的则是三限,销售对象定位于中等收入首次置业群体。
房管局表示,限价房的销售对象人群本来是比较小的,广州户籍人口有很大一部分已经是有房者,另一部分享受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还有一部分人没有到达晚婚晚育的年龄,后来又加了一个年收入的限制。随着限价房的发展,广州不排除扩大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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