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困扰上海购房者的银行停贷问题已得到逐渐缓解。昨日,记者从上海各大银行获悉,住房贷款已经恢复正常发放。不过,银行对贷款对象的要求也严格了许多。
自去年底房贷新政的补充通知颁布后,上海不少银行重新暂停了二套以上住房的房贷申请,并等待总行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在过渡期内各家银行对有分歧的房贷业务暂时不办。而从今年1月1日起,沪上各商业银行已全面按照央行、银监会规定的二套房界定标准,全面执行新规定。
有业内人士介绍,银行停止房贷业务在2007年11月份表现得最厉害,中国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当时率先出现额度不足,而到了去年12月底各家银行基本恢复了贷款,今年第一周所有银行的房贷都已经解冻了。截至目前,大部分客户2007年12月以前的贷款申请都已经获批。中国银行静安支行住房贷款部工作人员也向记者确认,目前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住房贷款已经全面恢复正常。不过,他还表示,恢复贷款审批和放款并不意味着从紧货币政策的解除。相反,弥补了此前一两个月的“亏空”,一月份的贷款投放量过大,很可能会影响到今后各月份的贷款投放计划。
在监管层提出“按季上报贷款额”的要求后,银行的风险意识明显提高,“早放贷、早盈利”的想法已不同于往年。随着房贷解冻,贷款申请要求愈发严格。招行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客户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按揭,无论房产证上填写一人或夫妻双方的名字,均需要向银行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本地民政或公安部门的未婚证明。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则不能受理房贷申请。而一旦银行通过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得知客户或客户配偶已有过贷款记录,商业银行将按照二套以上房产按揭办理。由于目前商业银行对一、二套房产按揭执行的首付、贷款利率在操作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未婚证明是否真实,则成为目前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贷新政的关键。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借款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一旦被查证借款人填报了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则商业银行日后均不得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此,某股份制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人称,虽然目前还缺乏对客户婚姻状况有效、权威的查询渠道,但银行不可能完全对客户提供的单身证明“听之任之”,否则监管部门对银行的惩罚肯定会非常严厉。因此,对于难以判断客户婚姻状况的个案,银行一律从紧处理,必要时甚至会要求客户提供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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