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建委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理换证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将被“一票否决”,不予换发《资质证书》。
据介绍,重庆市此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清理内容主要有9项,包括:2005年以来,企业是否连续亏损,资不抵债;是否有停建、缓建工程;是否有延期交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拖延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否发生消费者对企业的集体投诉,企业处理投诉事件情况;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是否向购房人提供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否依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等。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房地产开发商将被“一票否决”,不予换发《资质证书》。一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二是企业连续亏损,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三是未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曾经发生过消费者集体投诉,没有妥善解决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改发《暂定资质证书》或者停止该企业办理新开项目手续,开发经营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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