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庭审的业主表示,由于之前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对方均没有作出积极回应,缺乏诚意,因此他们拒绝调解并希望法院对此作出公正判决。
庭审主要围绕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业主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两大焦点问题展开。
“购房合同上注明的是防火门,为什么最后却变成了填充纸板的钢质门?”业主在质疑的同时认为开发商在很多方面存在欺诈。因为小区住房安装防火门不仅是双方合同约定,也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但开发商安装的钢质门没有防火门产品的认可证书,产品的检测报告中不含“耐火极限”这一重要指标。
开发商辩解说,作为使用单位,他们无法将数百扇进户门逐一进行检测,而且防火门不防火的事件发生后,他们积极联系厂家处理,并对不合格的进户门进行了更换。
开发商认为,他们在这次事件中也是受害者,对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业主们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全部接受。
据了解,法院就35位“祥和人家”业主与开发商浙江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防火门问题纠纷分三批进行审理。而暂时未起诉的一些业主表示,将视法院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