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担心隐私被随意泄露 律师表示可能侵犯居民财产处分权
“为了找房源,真是什么招儿都用!”昨天(8月28日),家住团结湖附近的马先生拿着一张房产中介发送的一封“致居民信”,信中提到,若知社区内有出租或出售意向的业主信息,请与他们联系。一旦成交,中介将反馈给您100至800元不等作为回报。而不少附近居民则对中介的这种做法表示了质疑。律师则表示,该做法有可能涉及侵犯居民财产处分权。
已有人拿走好处费
昨天(8月28日),记者以一名业主的身份,找到了这家位于团结湖北口的房产中介,一名自称姓刘的主管接待了记者。当记者拿出那份“致居民的一封信”时,刘先生承认这是上周他们发出的。“这是最近我们店搞的一项活动,刚刚开始实行,效果不错。”刘先生说。他表示,已经有业主通过与他们取得联系,提供房源信息而得到了好处费,而且是当场支付现金。
刘先生说,业主所提供的房源也不局限在团结湖地区,稍远一点的也可以。当记者询问需要向他们提供哪些信息时,刘先生表示,需要这名中间人向他们提供房屋位置、单元号甚至房型等一些相关基本信息,然后,由中间人与中介和房主三方一起去实地看房。记者表示,可不可以只提供房主信息和电话,由中介方自行去联络房主看房。此时,刘先生有些犹豫,随后他表示,如果中间人信任中介,这样也可以,但他们一定会争得房主的同意才去看房。“一切都会在房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刘先生这样说。
业务员称会替中间人保密
随后,记者又根据这封信中的业务员电话,联络到了一位姓李的中介业务员。据这位李先生称,这项活动是他们近一个月才开展的。目前,他们已将这封信发放到了农展馆和团结湖等附近地区。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房主、中间人和中介三方受益。“如果中间人带我们联系上房主,看房后,双方都满意,我们可以保证当场支付现金给中间人。”李先生这样说。
“如果我手中掌握房源信息,作为中间人提供给你们资料的同时,需不需要与你们签订一个书面的东西呢?”记者问。李先生表示,这样的要求在之前的操作过程中还未碰到过,不过他可以向上级去请示,一定会给中间人一个满意答复。
而当记者提出,可不可以不将中间人的信息透露给房主,不告诉房主是通过该人得到对方的电话号码,“因为我与一些房主都是朋友,我不希望他们知道我通过这种方法从中赚钱。”记者说。面对这一问题,李先生表示,他们会保证中间人的隐私。
业主及律师对此质疑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在团结湖社区随机采访了一些附近居民。不少居民都对于中介的这种行为表示了质疑。“要是我在和朋友闲聊时无意提到家里有房要出租或出售,对方为了挣这笔好处费,就把我的信息随意给了房产中介,那怎么办呢?”虽然中介明确表示,一切均以征得房主同意为前提,但不少居民仍然对此有担心。
另外一部分人则担心,如果这家中介如此做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那其他中介会不会因此效仿呢?到时,不就等于中介花钱在各个社区内安插了自己的“线人”,房主的邻居或朋友都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将相关的信息“变相出售”给中介,这样,房主自身的隐私如何得到保护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卢律师表示,记者提到的房产中介的做法不妥。目前,我国法律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中介如此行为,有可能导致房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隐私被泄露。尽管中介表示会争得房主同意才去看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主的个人信息是很难被保密的。
卢律师认为,正常的房产委托程序应该是房主主动找到中介,授权委托,像上述店家的这种做法,首先已经侵犯了房主的财产处分权和选择权。若出现纠纷,房主可追究房产中介和所谓的中间人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