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门禁系统本是好事,但我们小区物管公司却要求业主必须缴完所有物业费才给办理门禁卡,这是违反《民法典》的行为。”3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南部县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办门禁卡为由催收物业费遭业主投诉,南部县房管局已责令该物管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
01 缴完物业费才给办门禁卡
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然而,南部县“南郡帝景”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业主办理门禁卡的时候必须缴完所有物业费,此违法之举遭到小区业主投诉。
“我们请求政府部门让物管公司停止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同时,我们将保留进一步上诉的权利。”近期,南部县晓霞路“南郡帝景”小区业主网上致信市长信箱投诉称,物业管理公司给小区加装门禁系统本身是件好事,物管却要求办理门禁卡的时候必须缴完所有物业费,这是与《民法典》相违背的,我们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02 违反《民法典》责令整改
业主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未缴清物业费为由不办理门禁卡”等问题,经市长信箱经办部门逐级交办至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后,该局赓即安排分管领导和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南部县房管局调查,业主反映南部县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南郡帝景”项目存在以办门禁卡为由催收物业费的问题属实;物管公司此行为严重违反《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南部县房管局随即向南部县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以办门禁卡为由催收物业费的行为。《整改通知书》指出,物业企业不得以办门禁卡为由催收物业费,对于业主拒缴物业费的行为,可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如当事物业公司拒不按本通知整改,该局将对公司的违规失信行为依法处理。
3月上旬,南部县房管局在回复投诉的业主时表示,当事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签收《整改通知书》后,该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当即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