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从交钱买房到收房入住,购房者主要关心两件事:交房前,面对的主要是开发商,所以最关心房子的质量;交房后,面对的是物业公司,所以最关心的是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对于任何一个购房者来说,想要获得最省心最舒服的居住体验,较好的房屋质量和较高的物业服务水平缺一不可。
其实,在买房过程中,购房者都会犯一个明显的错误,认为衡量好房子的标准就是关注房子的质量,而忽略了物业的管理水平,所以才导致入住后,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笔者曾多次劝告购房者,不仅要关注开发商的资质,更要关注物业公司的资质,一套好房子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否则就算开发商资质再好,一旦物业服务不过关,小区的口碑、品质,升值潜力都会大打折扣。
业主对自己居住的环境往往较为重视,小区门禁管理、小区公共场合设施维护、车辆停放管理,而且房子居住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当业主遇到问题时,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物业,他们希望物业能肩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小区或者自己房子遇到的问题。但在很多时候,物业留给业主的印象是:“除了坐办公室和看门,物业其他都没啥事了”、“这个他们没权限,应找开发商或者相关部门”、“这个需要收费,那个处理不了,即使答应下来,也是一等再等,迟迟不给解决”等等。而且,有时候物业在接听电话或者接待业主的时候,也带着个人的感情色彩,比如“就这个收费标准和等级,我们不可能超额提供服务内容”、“先交物业费或者维修费再提供服务”等等。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比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原先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6个月前,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 如果是决定解聘,物业公司在30日内履行交接义务,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扰、妨碍新的物业管理人进场服务。
这一系列新规出台,一些不合理费用不用再交了,而且还从根本上抑制物业的越权行为,对业主来说,确实是好消息。物业发展历程短暂,期间出现一些“信任危机”在所难免,从物业角度来说,物业工作复杂,业主众口难调,但相信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就看工作到不到位,用不用心。对于业主来说,可依法、依规利用好手中权力,共同促进小区居住环境改善,促使物业行业水平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