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东方公馆小区的业主向解忧帮反映:今年初,他们收到了东方公馆交房的通知。可奇怪的是,业主们拿不到新房钥匙,要想收房,得自己撬锁进门。如此奇葩的交房方式,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宿迁沭阳县的东方公馆小区2017年开盘销售。按照购房合同,应当在2019年6月交房,但后来多次延期,迟迟没有交付。
今年1月底,业主们终于接到了收房通知。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打电话通知他收房的,不是开发商,而是小区物业。
小区物业代替开发商通知收房,业主们感到有些不对劲。而到了交房时,开发商没有到场,新房钥匙也不给业主。
“我就问没有钥匙怎么进门,物业让我找开锁公司开门。”刘先生说,当时现场就有开锁公司的人员帮业主撬锁。
不过,业主们想要“撬锁”收房,必须签一份承诺书,承诺一旦收房,不得再追究物业责任和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如此不正常的“撬锁式”交房,让现场的业主非常吃惊。
一部分业主选择了收房,但还有一部分业主拒绝收房。业主陈女士认为,这属于违规交房。“从来没见过这样交房的,太不正常了。”
那么,物业为啥会代替开发商如此交房呢?
6月23日中午,记者找到东方公馆物业处,对方表示,拿房子的业主当时都签了承诺书,承诺不追究开发商和物业的责任!
“即便出现了质量问题,也一点不碍我们的事。”物业处陆经理如此表示。
两边都说签了承诺书,但业主说是物业让签的,而物业又说是业主主动签的。
业主们表示,开发商多次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为了少交乃至不交违约金,开发商这才选择了违规强行交房。又通过让业主签承诺书,来规避违规交房责任。
“我们如果签了承诺书、收了房,开发商正好可以把责任推到业主身上,说是业主自愿的。”陈女士表示。
业主们还透露,开发商迟迟交不了房,可能跟小区的消防验收通不过有关系。
记者也注意到,东方公馆的消防设施的确还没有全部到位,楼道间的防火门甚至是木制的。随后,记者和业主来到售楼处核实情况,开发商却没有露面。
有了业主签字的免责承诺书,开发商是否就没有责任了呢?对此,沭阳县住建局明确表示:不行!
目前,他们已经将此行为定性为违规交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是不是业主自愿收房,该小区已经形成了未达到交付条件而交房的事实。
“另外,物业是前期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的。”因此,住建局将此定性为违规交房,将对开发商处罚。
沭阳县住建局表示,接到业主的投诉后,他们在今年4月对开发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三天内整改到位,并在售楼部张贴告示,提醒业主不要收房。但是,通知书和告示并没有起到作用,违规交房仍在继续。
现在已经有超过一百名业主选择了收房,并开始装修。当地住建局还透露,东方公馆之所以违规交房,是因为此前供电、绿化、道路、规划、消防等多项验收没有通过。
住建部门表示,目前,供电、绿化、道路、规划等验收已经整改完成,消防还在等待验收,他们也在催办当中。
今日锐评:有禁不止 主管部门是否也应反思?
采访时,宿迁市沭阳县住建局承诺,消防验收很快就能落实,预计小区能在6月底达到交付标准。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小区居民还没有收到消防验收过关的消息。
其实,从该小区出现延期不能交房的问题之后,业主就向住建部门投诉过,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今年1月底,开发商违规强行交房,住建部门两个月之后才介入调查;介入之后到现在由已经过了两个月,违规交房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为什么开发商敢于违规交房,有令不行?为什么整改迟迟不到位?这些都需要当地主管部门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