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及单元、楼栋的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就可为老楼加装电梯。北京老楼加装电梯的新政近日发布后,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市民关切问题时介绍,为便于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不要求所有业主都必须签署同意书,也不再强制要求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但需要留存业主所持证件的影印资料。加装电梯之前必须充分听取每户业主的意见,若有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需要继续进行协商。
根据新政的要求,老旧小区要开展加装电梯工作,需满足三项条件:一是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用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二是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如何理解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现实中出现过的单元楼栋个别业主因为不在北京无法签署同意书、或者个别业主虽然同意但不愿意签署同意书的情况,不再要求每一户业主都必须签署同意书。与此同时,考虑到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也不再强制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只要业主能够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身份即可。
建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某老旧小区单元楼,就属于因为1户业主没能签署同意书而没能加装电梯的情况。这是一个老龄化程度很高的老旧小区,全单元的住户中,5成是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超过70岁的老人就有5户。居住老人提出加装电梯后,社区就此入户征求意见,所有人都表示同意,但其中1户业主因为特殊情况手头没有房本,因而无法签署同意书。最终,该单元楼没能成功装上电梯,老人出行难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类似于业主人在京外或者国外而无法到现场签署同意书,或者基于保护隐私的要求而不愿意提供证明文件的情况,按照新政策都能得到解决。”该位负责人强调,尽管不再要求所有业主都签署同意书,但老楼加装电梯的前提还是充分协商,尊重每户业主的意见,把好事办好。
新政同时要求,实施主体应就加装电梯建设方案可行性、加装电梯费用筹集方案、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护费用、电梯建成后使用管理主体确认书、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五个事项,与加装电梯涉及的相关业主达成加装电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