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房地产融资渠道中的信托通道先被收紧后,房企外债发行也被戴上“紧箍咒”。国家发改委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这一规定本身的目的,在于从金融角度规避房企的风险,即通过控制短期外债与中长期外债,达到有效防控外债风险。”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企在近几年资金严监管以及自身规模化驱动的双重作用力下,海外发债规模不断扩大。此次《通知》的出台,或预示着房企融资监管依然处于强化通道,下半年房企融资压力或持续存在。
事实上,自进入二季度以来,房企融资预期的收紧就越发明显。先有5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随后,银保监会又于7月6日针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开展了约谈警示;再加上此次国家发改委收紧房企外债发行,可以说,这对于向来喜欢加杠杆、玩“借新还旧”套路的房企而言,“钱荒”所带来的生存压力进一步凸显。
在华泰证券房地产研究员陈慎看来,二季度以来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的边际收紧,或意在通过控制融资来平抑部分城市土地市场热度,从而平稳房地产市场销售终端预期,以降低房企未来潜在经营风险。
陈慎分析称,近期融资政策收紧的影响,预计下半年土地市场投资增速将回落,从而带动房地产投资增速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