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集中约谈了几家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
要求网站上涉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即日起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市民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信息卡上的二维码,辨别“黑中介”。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互联网平台作为房源信息发布的重要工具,在房屋交易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购房者或租房者在选房、比较价格等方面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
但由于把关不严,互联网平台也掺杂着大量的虚假信息,特别是一些违法违规的“黑中介”,把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作为手段,诱使交易,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极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宣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本市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规范信息发布主体为手段,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相关要求。
昨天多部门明确,这些网站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存量房交易业务,涉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住房租赁”。
据了解,相关部门还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为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自然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即日起,各互联网平台要立即开展自查,下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房源信息,9月1日前完成整改,全力配合主管部门治理乱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须亮明身份,方可发布房源信息将成为规则。”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今后在互联网平台浏览房源信息时。
如果发现网页没有公示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及经纪人员信息卡,或手机扫描信息卡上二维码后显示的经纪机构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发布该房源信息的就很可能是“黑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