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地震后,房子就成危房了,我们感觉不安全就想重建”近日,市民爆料称:顺庆区潆溪有两处施工工地,居民在没有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老房拆除,并开始动工修建新房。
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20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潆溪潆兴南路,找到了市民反映的这两处施工工地。在现场记者看到,施工工地背后就是当地的市场,工地周围打起了围栏,此时,不少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而施工工地内有许多打地基之后留下的孔洞,工地地面并不平整,施工时用的电线亦凌乱地摆在地上……
“08年地震后,房子就成了D级危房,去年有一次下雨天,房子漏雨,有个居民上去捡漏,结果就摔死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就打算拆了重建”正在施工的其中一户户主说到。以前这里是一片老旧的青瓦房,经过08年地震后成了危房,为了安全起见,在此居住的居民经过商量,决定将老房拆了新建;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否知道新建房屋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时,居民表示自己不清楚。
政府部门多次叫停
随后,记者联系到潆溪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费顺俊,他说潆兴南路是潆溪的一条老街,工地附近住着50余户居民;2008年之后,部分房屋成了D级危房,政府曾出资对危房进行整修。今年以来,一些居民在没有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老房屋拆除,并动工修建新房。
“自从工地开工后,街道办和城管部门多次到现场制止,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我们一走,他们又开始了”费顺俊无奈地说到。
记者还看到一份今年5月出具的一份整改通知书:潆兴南路违章修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第46条第4款的规定,责令相关责任人于5月18日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费顺俊表示,他们将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让两处工地尽快停止施工。
顺庆区住建局局长杨蒈表示,地震后,顺庆区范围内很多老房屋被鉴定为危房,许多市民为了安全起见便想拆除老房修建新房,可修建新房又没有经过规划审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是违规操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无论城市或农村,建新房或旧房翻修,都必须经建设部门审批通过,取得《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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