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三年,租金直接从购房款中扣除
业主们买的沿街商铺(视频截图)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农科频道《热线村村通》报道,最近,在菏泽的巨野县,发生了这样的稀罕事,16位业主,总共花了460万元,全款买了沿街商铺,可是最近他们才知道,自己却不是房子的主人。
业主说,这个房子是全款买的,租赁也到期了,自己有权收回房子。通知了好几次租客却说,和大元商贸城签署了协议,租用房子也是合理合法的。
买了房子,却不归自己支配,像上面业主这样情况的人,还有十几个。2011年,位于菏泽巨野县陶庙镇的大元商贸城竣工开盘,当时开发商搞了一个返租商铺的活动,也就是业主把购买的商铺直接返租给开发商,租金可以抵扣房款,不少人认为这是一个商机,购买商铺进行投资。
一位业主说,开发商承诺,商铺租出去可以可以返租给业主,返租十三年,十三年后把房子本钱全部还给业主,房子也归业主所有。
不过在业主们交清了全部购房款之后,开发商只与他们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并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诿,劝业主不要着急,三年以后,连合同和房产证一块给办。
就在业主们犹疑不决的时候,开发商紧接着又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由开发商返租业主们的商铺,租期三年,租金直接从购房款中扣除。
转眼到了2015年,眼看出租的商铺马上到期,可开发商仍然没有为业主办理正式的购房合同。而就在这个时候,业主杨先生的商铺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担保公司来收我的房子,我就跟他争执这个事,我说你为啥来锁我的房子,他说这是我买的房子,我说这是我买的房子,我有协议书,我有合同。他就看了看,他说你这是协议书,我这是合同。”业主杨先生说。
开发商明明说购房合同还没办下来,可这担保公司手里怎么会有合同呢?毕竟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商铺,杨先生赶紧找开发商询问情况。“我很不安,我的房子凭白无故的没了,我就天天找,之后开发商承认房子在担保公司手里押着,说解了押就把房子归还。”这时杨先生才知道,像他这样交了购房款,而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出去的业主不在少数。
三年租期已到,业主们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可是没有购房合同,他们又该怎么办?十六位业主只好前往售楼中心一问究竟。在那里,他们遇到了同是来维权的,巨野县府前一品小区的回迁户们。
原来府前一品小区和大元商贸城同是一家开发商。按照当初和开发商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2012年,府前一品小区的回迁户,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可就在业主们住进新房后,不断有人找上门来,说他们才是房子的主人。“手里的协议不能办房产证,而找来的人说房子是他的,说他的手续能办房产证,我的不能办。”府前一品小区的业主说。
原来菏泽巨野大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府前一品小区和大元商贸城,都被开发商再次抵押了出去。那么,这个有着两个主人的房子,究竟归谁所有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巨野县房产局。
巨野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规范的购房合同,即便缴纳了购房款,也无法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更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房管局很难尽到监管责任。
巨野县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具备办房产证条件,去年都已经验收完了,现在开发商资金的问题,导致他现在没法做后续工作。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不久前他们接到了市长热线的派单,房管局约谈了开发商后,开发商承诺,在今年十月底前,给所有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房产证。不过业主们对此并不认可,开发商只是口头承诺给办理,却没做一点担保。
一房卖二主,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采访到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侯圣文,他表示,上述事件中,虽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是《商铺认购协议》,但该协议中对于标的、数量、价款及双方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约定清楚确切,所以从双方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时起,已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若该商铺已被开发商交付其他人,则在有证据表明开发商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情形下,可以请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若在业主无法实现购买商铺目的情形下(如已过户其他人,且其他人无恶意),业主则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