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还得有三书一证一表和消防验收
一说起接房,很多人会激动得晚上睡不着觉。
大足的刘先生等人也和很多人一样高高兴兴去接房,却没拿到合同约定的两书一证,为此纳闷不已:“只拿到钥匙,这能算接房吗?”近日,经过大足区法院调解,开发商自知理亏,只得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万余元。
法院介绍,2010年5月,刘先生等人先后同当地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当年底交房、书面通知,验收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简称两书一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将按日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仅通知购房户到物管处领取了交房钥匙,并未发出书面通知和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也未向购房户出示两书一证。这让刘先生等人纳闷不已。
2011年5月30日,开发商才提供了两书一证。
刘先生等14名购房户认为,开发商晚了5个月交出两书一证,属于逾期交房,今年初向大足区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却认为,2010年底通知购房人领取新房钥匙时,他们并未提出异议,这是对交房条件的认可。这是一种事实的交付行为,不存在逾期交房。
没有按期提供两书一证,也算逾期交房。法官调解后,该系列案件当庭裁判,开发商支付这14名购房户逾期交房违约金111240元,并当庭兑现。
接房要看三书一证一表
重庆竞豪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如今购房者接房时一定要查看三书一证一表,齐全后才能接房。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
另外,根据《消防法》,楼房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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