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南充市交警一大队发布调查报告称,目前主城区共有电动车4万余辆,但标准电动车的比例偏低,超标电动车占了大半。
昨日上午,一辆“摩托车”在市文化路飞快地逆向行驶,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发现这其实是一辆电动车。经过交警现场测速,这辆电动车最高时速可达55公里。“简直和摩托车没啥区别了。”执勤交警告诉记者,根据从9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这辆电动车将按照普通摩托车管理,应该上户、购买保险,驾驶员也必须要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但是,该车不仅没有上户、购买保险,其驾驶员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
市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主城区有电动车4万余辆,经过交警对22户商家出售的电动车,以及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车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发现主城区标准电动车的比例极低,销售合格电动车的商家比例也较低。这些商家提供的车辆数据参数均为:整车质量小于或者等于40公斤、定额载质量小于或者等于75公斤、最高行驶车速小于或者等于20公里,但是经过实际测试却发现,有超过90%的商家销售的电动车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有23%的商家销售的电动车定额载质量超过75公斤,有超过86%的商家销售的电动车最高行驶车速超过20公里。
“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来划定电动车与摩托车,主城区的超标电动车占了大半。”交警提醒说,根据这个标准,凡是最大设计速度超过20公里,并在50公里以内,或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当最大设计速度超过50公里,或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超过4千瓦的电动车,将被作为普通摩托车。一旦作为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管理,电动车必须上户、购买保险后才能上路行驶,其驾驶人也必须具有摩托车驾驶资质。记者同时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订实施细则,届时将严格按照细则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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