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5月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我市境内的饮用水断面水质除总氮为Ⅳ类标准外,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在地表水的监测结果中,嘉陵江水质达到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定的对水质的要求标准。
在《南充市5月饮用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报告》中,记者看到在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氨氮、化学需氧量、硫酸盐、总氮等60多个监测项目中,除总氮外,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
在《南充市5月地表水水质例行监测报告》中,记者看到,嘉陵江的两个监测断面水质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其中,小渡口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规定的Ⅳ类标准,李渡镇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规定的Ⅲ类标准。
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对嘉陵江的水质标准是:嘉陵江达到Ⅲ类水质。
据悉,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