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1年,全国要开工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未来五年总计开工建设数量达到3600万套。四川省下达南充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028套的任务,较去年增加38%,约需建设资金30亿元。
保障房——肩负民生的社会担当
对于保障性住房人们并不陌生。保障房不但能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还有利于控制高房价,以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就建设力度而言,尽管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还远少于中低收入家庭需要数量,但“未来5年全国建设3600万”,这样的建设力度彰显了保障性住房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古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全国各地开动各方资源积极筹建保障房,已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保障房的数字“承包”到地方的同时,如何引导开发商去承建?如何确保今天建的保障房明天不会变成危楼、今天落成的花团锦簇的保障房社区明天不会变成贫民窟?如何让建成的保障房社区为真正的需要者服务,而不是仅仅沦为利益群体另一个寻租工具?面对数量巨大的保障房工程,让人无法不发出这样的疑问。
杜绝保障房建设成为乌托邦——两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质量
屡见不鲜的保障房质量问题,暴露出来的是保障房背后的利益链接和质量监管的制度缺失。与商品房开发利润率相比,保障性住房5%-7%的利润空间可谓微薄,开发企业出于逐利目的控制开发成本,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质量问题开始显露出来。
目前为止,全国已不止一次地出现保障房质量问题,从“楼脆脆”、“楼歪歪”再到“楼薄薄”,主角多为保障房:2009年8月,海淀区西三旗限价房项目瑞旗家园出现“墙脆脆”现象,而同是住总旗下经适房项目翠成馨园的质量也有待提高,一期部分住户的外墙面出现了开裂、脱落的现象;2009年10月,广渠门危改项目东城区广渠家园11号楼、16号楼、23号楼、24号楼四栋回迁房均存在漏水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有三五百户漏水,而该项目被戏称为“屋漏漏”; 2010年10月,位于大兴旧宫的保障房项目明悦湾6栋保障房被查出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重建。
这些曝光的质量问题决不是个例,在杭州、云南等地也先后有保障房质量问题被曝光。每一栋“楼脆脆”的诞生过程都是相似的,每一栋“楼脆脆”所造成的恶性社会效果也是相似的。政府主导的保障房质量屡出问题,这不仅让保障房的“保障”二字在群众心目中打了折扣,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频繁损伤,因此,不仅要建保障房,更要吸取经验教训,使保障房的质量也得到保障。
对此,河北省已有了先行的监管制度:保障房工程质量实行实名终身负责制。而各地也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建设情况的需要,加强保障房建设质量的监管:哪个环节出的问题,是开发商、施工方,还是材料供应商?是设计的问题还是工艺的问题?监管有没有漏洞,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如果是材料供应商环节的问题,还要查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是否还供应给其他工程?材料是通过什么程序供应的,合规不合规,有没有硬性指定的现象……通过对这些保障房建设过程严格把关,把每个环节都监管到位,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不姑息养奸,以有效保证保障房的质量。
关键词二:保障房分配制度
保障房的目标就是促进社会公平,而未来5年全国3600万套新建保障性住房,如何分得公正? ——保障房分配制度中不断凸现的漏洞让许多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现实是:保障房的价格只是同期商品房价格的约1/3,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很多人不惜造假。瞒报、骗购、作弊违规,围绕保障性住房暴露出的一系列缺陷,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3月12日,深圳20名保障房申请者涉嫌造假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并罚款5000元;4月2日,一篇网帖曝光深圳龙岗区葵涌街道一保障房项目的户型为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量身定做”,质疑这是“保障官员福利还是保障民众需求?”而在各个地方,豪华车出入保障房小区、保障房存在出租和空置等现象早已不是新闻。随着各地保障房建设与交付量的逐年加大,保障对象的审核与分配制度的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治标——信息公开 公众监管
申请保障性住房是有准入门槛的,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住房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各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但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对此有专家提出:信息公开,引发公众监督,可以弥补审核程序的漏洞。对于申请人收入,社区管理人员很难清楚核实,而如果信息公开,让公众来发现问题,申请人的真实收入在公众的监督下必将无法捏造和隐瞒。
治本——加大处罚力度
“在申请的过程中通过信息公开来核实申请人材料”,这是一个治标的选择,而要治本,还需要加大处罚力度,让不守信用的人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压制骗取保障房的念头和胆量。
“骗购成功一转手就是成倍的银子,不成功也只是罚个几千块意思一下。”——某地一位出租车司机如是说,“几千块”,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缺乏约束力。
对此,笔者大胆提出:一方面,是否能进行居民征信管理,让不守信用的人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促使人们自律。像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无法申请房贷等一系列福利一样,有过骗取保障房行为的人也应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取消相应的福利资格。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有业内人士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让骗取保障房的个人和协助作假的官员付出更大的代价,以从根本上遏制“骗保障房”这一念头的产生。
结语: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怎样把保障房落到实处已成为考验政府执行力的课题。2011年,南充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028套,对于这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有着很多的憧憬和期待,南充,请一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