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个管理阶层决策的朝令夕改会让执行者无可适从;一个公司政策随时变动意味着公司经营状态不让人满意;可能一个行业也是这样,国家也差不多,我们的楼市从金融风暴时候的“救市”到现在的调控,兴许这就是无奈,是管理阶层的无奈更让市场经济无奈!
据5月23日《华夏时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某官员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而5月24日,就有专家批驳,“只要市场允许,房产税随时可以开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从这一段引用的文字里,我们不难看出,楼市调控是有点无奈,不知道怎么才能达到降价的目的,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最合适,于是才出现了三天两头神仙打架的格局。
笔者为一介平民,本想在楼市调控中能捡个小便宜,看能不能买到一套便宜一点的房,能不能让自己的居住成本更低一点,生活更好一点。可从“国十条”公布之日起,我看到的分明是在增加房产的成本,不管是按揭购房7折优惠取消、还是住宅契税取消5折优惠等,再是房产税的神仙打架、还有对开发企业的条件更严、还是针对我等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算人才流动)购房的限制,这都在增加解决居有其所的成本。笔者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只从这些表象里看到了,居住成本在增加,成本增加了,怎么还能让我捡到便宜呀,我真想不明白,头脑简单的我说句头脑简单的话:“房产调控都成了相关当权者与调控者创收的手段了,这就是无赖的行为!”
根据我国《立法》明确规定,开征新税和调整旧税必须经由全国人大批准。可能《立法》还有一些规定,我们不是做法务工作,也没必要去深入学习然后去评论现在的多种新旧规定包括“国十条”在内的合法性。但我想,这些规定的出台可能会与相关的法规不符,这是当权者制定的,我不敢说其不合法,但起码我能感觉出来,这有一些行为可以称之为“无赖”!为什么说是无赖呢,打着要控制房价,调整楼市的旗号,然后千方百计的想着要为地方政府增收。专家们都在说这楼市调整政策很好、很全面、很到位,因为专家们都高智商,知道投其所好的说漂亮话,拿专家补贴,提高自己的待遇。但笔者却在说调控政策不好,可能与笔者头脑简单不无关系!
近日打开网页,在几大门户网站都能看到一个排头新闻:“中美对话成果丰硕 美将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市场经济地位是需要人家来承认还是要我们自己能做到呢?笔者一直认为,房地产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的一大支柱,在任何地方都一样。但我们现在的调控等办法,分别就是自己没有承认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让居者有其屋,这个是一个执政者的责任与义务,而不应该把这个责任与义务通过调控的手段强加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我们用市场经济的理论来看这个调控,那笔者宁愿认为是我们自己不承认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自己都不愿意往正规的市场经济道路上走,人家承认你有什么用?
再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人大工作会议5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胡主席亲自参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提到要解决人才的居住问题等事项。笔者可能算不上人才,如果把笔者当人才看,那现行的政策就是不让笔者有条件解决居住问题。为什么呢,笔者是农民,随着人才自由流动从南方流到了北方,可现在出台了新政策基本算是限制非本地人员购房贷款,我能解决住房吗?还不用说引进国家人才了,那样的人不仅非本地,可能还非本国呢,这怎么算。且说说我们要建立建全人才流动机制,如果我就是流动机制下的人才,那我更完了,对第二套房的政策限制这么厉害。我从南方到了北方工作,我是可以把家搬过来,一家人都来,但不能把房子也搬过来吧。得,房子搬不来,买还受到限制,这是哪门子的调控嘛。分别与最高领导的意图不一样?下不管百姓,上不通领导,也可算是无赖行为吧。
请不要调控,不要通过计划经济的手段去影响一个行业,不要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去管理一个行业。让这个行业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充满竞争的状态下去发展吧,让楼市发展,让房价高起,这个不怕。我们要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我们通过卖地收入与从房产行业里产生的税收来解决,少点公务用车、少些公款消费、少些浪费、再少些形象工程,这些钱足够我们建出来大量的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不能试图着把解决住房这样的民生事强加于一个行业,强加给一批商人!有足够的保障性用房,我们就不用人人都去买房,也不用当房奴,商品房价格再高又何妨,不买我也有地方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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