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日,记者从市公交公司了解到,由于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系有人故意或过失携带易燃物品上车引发燃烧所致,市公交公司对此也将采取相应措施。
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胡林表示,为确保车辆安全运营,公司早就明确规定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而针对成都公交燃烧的原因,驾、售、稽查员将在遵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力度,公司保卫人员、公交民警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对乘客携带的液体也会多加留意,以防止可疑液体等被带上车。必要时,驾、售、稽查员会要求乘客打开容器,配合检查其所携带的液体。乘客一旦发现有人携带这些物品上车,应立即向驾、售、稽查员反映,以便尽早排除隐患。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交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乘客执意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民警将劝其离开现场。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将会被强制带离现场,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