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延迟还款等情况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