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征求意见稿提出8条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的措施。
(截图源自绵阳住建委官网)
▎ 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一是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从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和支持改善性房需求等四个方面,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二是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为加快聚集创新人才,绵阳市制定了《绵阳市引进人才安居补助实施办法(暂行)》拟对引进人才在绵阳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执行。
三是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鼓励住房优惠政策向多孩家庭倾斜的精神,《通知》提出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也鼓励开发企业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由企业自行决定。
▎ 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困难
一是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 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 1/3 且不少于 7 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有利于减轻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提振行业信心。
二是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为缓解开发企业建设资金压力,将预售资金监管拨付节点由6个调增至7个,根据各个节点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拨付比例,增加拨付频次,进一步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放宽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探索推行征收安置货币化。提出“积极探索推行征收安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同时,货币化安置给予了征收对象更多的选择权,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加强监管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一是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房价,明确开发企业将每套住房价格须向住建部门报备,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防止开发企业哄抬房价或者恶意降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二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总结近年来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经验,强化预售资金监管,要求预售资金(首付款、按揭款)必须全部归集到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在售楼部公示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严禁抽调挪用,包括集团公司也不得抽调,严格审核、拨付,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和**。
4月8日,四川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资阳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内容明确,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以及提高缴存时间挂钩系数等。
其中关于“降低首付比例”一项内容显示,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再交易住房, 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通知原文内容如下: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从限购、限售、限贷、限价等方面针对性放松,包括但不局限于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
而我们之前也对南充是否救市展开过讨论,随着省内救市的城市逐渐增多,大家觉得南充何时会跟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