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很多人认为房地产税试点,或将推迟之际。
一则通知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上!
《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开年一号文件,重要性可想而知!
这是一则国家税务总局与自然资源部信息共享的文件,内容很长,简单概括一下:
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税务部门推送统一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办税信息。主要包括:权利人、证件号、共有情况、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办理纳税申报时所需的其他登记信息。
敲黑板,画一下重点!
1、时间卡死,年底就要完成。
2、范围广泛,覆盖全国所以县级以上行政区
3、任务明确,不动产涉税业务共享。
换句话说,一旦该项工作顺利完成,会有两个重大的转变:
一是全国房产信息的权限,会全部放开了,也就是说,无论你在北京有一套房还是在鹤岗有一套房,在全国范围内,能查到这些房产。此前这个权限是被限制的。
二是全国房产信息的信息,毫无保留的共享给税务局了。有了这些全国大数据,税务局征收房地产税,易如反掌。毕竟就连薇娅李佳琪,也难逃大数据的天网!
至此房地产税开征的最后一道技术屏障将彻底打破。
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税种,房地产税必须遵循“税收法定”的原则。
从动议到落地,期间还要经历人大立法、审议以及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等等法定流程。
任何一步缺失,都有可能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扫除70年产权的法理障碍。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住宅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如此一来,就为房地产税的实施扫清了土地所有权的障碍!
2021.10 月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人大授权这种形式,避开了立法先行的困扰。
财政部长刘昆,特意解释:
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在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先行,摸着石头过河,这也符合我国改革进程一贯的传统!
至此,政策层面的所有阻碍已不复存在!
房地产税实施牵一发而动全身,技术层面的障碍同样困难重重。
1、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联网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底层基础。没有统一登记,就无法对全国住房进行统一确权。没有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更无从对每个城市每个家庭进行精细化统计。
2014年国务院确定,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这项工作,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如果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摸清了“家底”,那么此次国税总局与自然资源部深化信息共享,则为房地产税的全国改革铺平了道路。
2、房地产税计税依据
凭什么征收房地产税,同样是政策实施道路上的一道难题。
二手房参考价,未来有望成为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
2021年2月,在深圳率先推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政策后,全国一二线城市及部分热点三四线城市持续跟进,包括宁波、成都、三亚、西安、绍兴、上海、无锡、东莞、金华、温州、合肥、广州、北京等城市。
二手房参考价通常为当地住建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评估得出,一般为网签合同价的 6 折左右。
随着二手房参考价的形成机制逐步完善,未来有望成为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
3、征收对象的确定
我国的住房权属关系复杂,多种产权并存,尤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小产权房,数目众多。这类住房计税价值评估难度较大。
在此次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特意指出,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不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目的是为了减少对农村居民的影响。
商业用地性质的不动产房源,按照原有的政策执行。
房地产税试点期间,没必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如此一来,重点更明确,征收工作的开展难度也会大大降低。
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各项政策的实施,目的性很明确,就是化繁为简,抓住主干,放弃细枝末叶,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为今后全国范围内的正式实施,创造条件!
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启动迫在眉睫!
最后重申一下那个永恒不变的话题:“房地产税能不能降房价?”
短期而言,房地产税实施对于市场一定是利空,部分炒房者必然会产生恐慌效应,对房价有短期抑制作用。尤其是全国大数据的联网,某些群体的个人隐私无所遁形,威慑作用显著,抑制炒房的效应将会更加突出。
但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的影响十分有限。
这一点已经被众多已实施房地产税的国家所印证。
房价受到一系列因素影响,房价的未来,取决于人口、土地和经济基本面。
房地产税只是影响因素之一。
同时,从财政博弈角度而言,房地产税作为典型的地方税,最大目的就是为土地财政提供替代选择,弥补地方政府日益减少的土地收入,至于降房价,可以说从头到尾都不在政策目标体系之内。
要明白,楼市调控的目的只有一个字:稳。
房价持续上涨时,要“遏制房价上涨”,这是稳房价;楼市持续调整时,要“防止房价大跌”,这也是稳房价。
最后强调一下,作为共同富裕的有效调节措施,通过税收来进行财富的二次分配,对于普通老百姓,房地产税不会成为你的负担!